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检察院决定撤销此案件。原定的刑事处罚未能够实施。
检察院不起诉通知是检察院对案件不起诉的决定,有效性取决于其签字是否正确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有检察官的书面签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检察院不起诉通知的签字应当由检察官本人签章,或者由检察官负责的领导机关的负责人签章,或者由驻外机构的负责人签章。
检察院不起诉通知签字有效的标准是:检察院不起诉通知必须由检察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不起诉通知上注明检察官的职称、姓名和印章号码。在此基础上,检察院不起诉通知签字是有效的,拥有法律效力。
检察院不起诉通知是检察院对案件不起诉的决定,有效性取决于其签字是否正确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有检察官的书面签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检察院不起诉通知的签字应当由检察官本人签章,或者由检察官负责的领导机关的负责人签章,或者由驻外机构的负责人签章。
不予起诉保证书的内容本保证书由(当事人名称即被告人)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