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供证据清单应包含以下内容:原告提供证据清单应包含以下内容:原告的证据及其来源:原告应当明确指出自己提供的证据和其来源,如书面文件、实物证据、录音、证言、鉴定等。证据的重要性:原告应当指出每一项证据的重要性,以便法官了解该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意义。
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申请书的申请人的合法身份、相关事实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书的签名或盖章等。证明性文件:应当由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如批复文件、行政裁决文书、法院判决书等,以证明异议申请书中所提事实的真实性。
准备材料:要求改正的决定书、裁决书或其他行政决定文件。
证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