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预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撤销或者终止等事宜订立书面协议”,若双方当事人未规定退房条款,可根据上述规定自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协议规定退房条款,该退房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退房的时间;退房的原因;退房的处理;退房的赔偿等。
预售房免责条款有关投资者在此限制免责声明的约定内容。
外销商品房买卖解除合同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瑜伽馆新店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