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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建筑面积怎么写才有效(建筑装修工程延期的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5-07 15: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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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装修合同中建筑面积的写法应该是:建筑面积(m²),并将具体的数值写在括号里。如果建筑有多层,应该将每层的面积加以列出,并明确指出装修范围。此外,为了确保装修合同的有效性,在建筑面积之后,还应该注明实测面积以及计算面积,以便以后确认服务范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装修合同建筑面积怎么写才有效(建筑装修工程延期的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装修合同中建筑面积的写法应该是:建筑面积(m²),并将具体的数值写在括号里。如果建筑有多层,应该将每层的面积加以列出,并明确指出装修范围。此外,为了确保装修合同的有效性,在建筑面积之后,还应该注明实测面积以及计算面积,以便以后确认服务范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合同建筑及装修应包括下列内容:

答:一、建筑装修工程延期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装修工程合同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筑装修工程。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筑装修工程,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按照0.5%的比例支付;

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筑装修工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未完成部分的总价计算,每日按照5‰的比例支付;

3.延期完成工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实际延期天数的总价计算,每日按照10‰的比例支付;

4.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建筑装修工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有义务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5.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保证合同责任的履行;

6.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将此事件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根据仲裁结果履行相应义务。

合同建筑及装修应具备这些方面:

1、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

2、确定出租产权:出租土地及建筑物的性质,归属,使用权限,范围,位置等;

3、确定出租期限和租金: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等;

4、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应就履行合同责任,明确义务内容,如承租人保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坏出租物,需要支付物业费等;

5、确定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合同的生效日期、变更和解除:确定合同的生效日期,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情况;

7、其他条款:如合同先行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范本示例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__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会。根据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XX,XX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消防总队

北京市消防总队

河南省消防总队

广东省消防总队

上海市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陈XX其朱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3)

4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4)

5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6)

6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8)

7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9)

8工程质量验收(11)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2)

附录B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13)

附录C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14)

附录D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15)

本规范用词说明(16)

附:条文说明(16)

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3.0.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纺织织物;

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Ⅰ主控项目

3.0.5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3.0.6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

3.0.8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9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

检验方法:观察。

4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木质材料可分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

4.0.2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级木质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Ⅰ主控项目

4.0.5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

4.0.6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7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剂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8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9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0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1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两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g/m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4.0.1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染。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3木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4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

检验方法:观察。

5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5.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可分为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

5.0.2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高分子合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高分子合成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5.0.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1m3,检验燃烧性能。Ⅰ主控项目

5.0.5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0.6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

5.0.7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必须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抽样检验报告。

5.0.8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30min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涂刷应均匀,且不应少于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9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B2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

2B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材料表面;

3塑料电工套管穿过B1级以下(含B1级)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材料或防火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5.0.10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避免其他工种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11泡沫塑料经阻燃处理后,不应降低其使用功能,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盐析、返潮和变硬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5.0.12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泡沫塑料不应受染。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6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复合材料,可包括不同种类材料按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组合体。

6.0.2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复合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复合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6.0.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主控项目

6.0.5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6.0.6复合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饰面层内的芯材不得暴露。

检验方法:观察。

6.0.7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B1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500g/m2,且至少涂刷2次。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7.0.1其它材料可包括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

7.0.2其它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材料的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7.0.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主控项目

7.0.5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7.0.6防火门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它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0.7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8用于其它部位的防火堵料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选用,其施工方式应与检验时的方式一致。防火堵料施工后必须严密填实孔洞、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9采用阻火圈的部位,不得对阻火圈进行包裹,阻火圈应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10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3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气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封件分隔,并用岩棉、玻璃棉等材料隔热;

4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材料隔绝;

5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6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8工程质量验收

8.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简称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文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2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装修材料的清单、数量、合格证及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3装修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

5装修施工过程中所用防火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6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报告,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报告;7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涂等阻燃处理的抽样检验报告。

8.0.2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技术资料应完整;

2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3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6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80%。

8.0.3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8.0.4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对主控项目进行抽查。当有不合格项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8.0.5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8.0.6当装修施工有关资料经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应为合格。

8.0.7建设单位应建立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档案。档案应包括防火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

序号项目内容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操作上岗证书

4施工图情况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6施工技术标准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8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工程师:(签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附录B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表B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材料类别品种使用部位

及数量进场材料

燃烧性能设计要求燃烧性能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核查人员纺织织物

木质材料

合成材料

复合材料

其它材料

验收单位

施工单位:(单位印章)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单位印章)

监理工程师:(签章)

附录C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C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

名称及编号

项目《规范》章节条款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工程师:(签章)

附录D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表D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

序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内容记录检查评定结果

综合质量验收结论

验收单位

施工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单位印章)监理工程师:(签章)

设计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建设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扩展:建筑装修屋主如何免责?

建筑装修屋主想要免责,在农村中想要免责,先与邻居通声气说近段时间(最好说时间多久)出现噪音等问题,请邻居互相体谅,邻居需要暂停装修先通知一声,屋主配合,甚至屋主也向村说明你房屋正在装修,避免过后产生问题共建和谐社会。其他如商品房同样做法。尽量避免屋主受到责任追完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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