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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条款怎么写原因)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1-07 02: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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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由雇主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条款怎么写原因)

一、解除劳动合同

1、由雇主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应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除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时间、仲裁机构等;

3、双方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中签字盖章;

4、双方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违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二、辞职申请书

1、辞职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等信息,以及辞职的原因、辞职时间等内容;

2、辞职申请书应写明辞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辞职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盖章,并提交给雇主;

4、双方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违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协商申请书自愿解除应涵盖如下条款: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条款是指当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进行谈判时,双方订立的一些内容将不会受法律保护。因此,无论双方可能会约定什么样的条款,都无法被强制执行。

因此,在写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条款时,应该包括:

1. 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不符合中华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与当事人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意向或当前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

2. 双方之间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存在自欺欺人的行为;

3. 双方之间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未经法定人同意;

4.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违反劳动保护法律规定或与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符;

5.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违反双方当初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

6.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违反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

7.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违反当事人当初订立的劳动合同;

8.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涉及违反公司员工章程的行为。

劳动合同协商申请书自愿解除应具备这些方面:

一、解除劳动合同

1、内容要求:

(1)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住址;

(2)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3)劳动者本人签字或盖章。

2、格式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也有效。

二、辞职申请书

1、内容要求:

(1)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住址;

(2)申请辞职的日期;

(3)辞职原因;

(4)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

2、格式要求:

辞职申请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也有效。

协商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已支付乙方全部工资,包括津贴、奖金,不存在其他任何未结事项。

第三条现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应为乙方多交纳的壹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乙方确认,甲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共计元作为双方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乙方保证并承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以及向任何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产销策略、招投标标书、产品设计图片等。

第六条乙方不得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歪曲事实损害公司商誉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八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劳动者申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如何撤回?

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证据充分,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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