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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有效吗怎么写(卖房协议签了要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2-16 15: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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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有效性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双方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是有效的。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就具备了合同的形式有效性条件,因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有效吗怎么写(卖房协议签了要怎么写才有效)

一、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有效性

1、法律角度: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双方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是有效的。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就具备了合同的形式有效性条件,因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行为能力角度:老年人的行为能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老年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受到的限制,明显可以看出,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是无效的。

二、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怎么写

1、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老年人的状态和意愿,正确地确定合同条款和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2、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签字的一方应当是老年人及其近亲属;

3、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交付时间等,以及老年人可能受到的损害赔偿等;

4、签订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卖房合同喝签被骗酒醉应包括下列内容:

1、首先,双方应当在协议签订之前,详细交换有关房屋地址、房屋面积、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手续等内容,并且双方应当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2、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买方对房屋拥有绝对权利,以及卖方保证房屋未受法律限制、无任何负债等。

3、协议中还应当标明附加协议,如延期过户、抵押担保等条款,以便双方在未来的纠纷中作为证据。

4、协议中应当明确违约条款,以便双方能够充分认识自己的责任。

5、双方应当正式办理过户手续,并将过户合同登记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给予正式的房屋权属证明,方能使卖房协议生效。

卖房合同喝签被骗酒醉应包括的条款:

一、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有效性

1、法律角度: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双方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是有效的。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就具备了合同的形式有效性条件,因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行为能力角度:老年人的行为能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老年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受到的限制,明显可以看出,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是无效的。

二、老年人被骗签卖房合同怎么写

1、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老年人的状态和意愿,正确地确定合同条款和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2、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签字的一方应当是老年人及其近亲属;

3、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交付时间等,以及老年人可能受到的损害赔偿等;

4、签订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被骗民事起诉状范本示例

原告:______________,男,31岁,汉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虫草行经理现住:_________________省义乌市_______________号。

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中国移动通信集团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东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从被告处办理的手机号码13919888888或赔偿该手机号码的补偿款13万元。

2.请求被告承担因被告取消该手机号码原告处理该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3617元,住宿费1112元。

3.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10年11月13日,原告在被告下属的__________路营业厅与13919888888手机号码机主(手机号码转让人)B将该手机号码转让给原告,手机号码的补偿款13万元。该营业厅给原告办理了过户手续,同日,原告缴了20元话费,次日,原告在被告处办理了手机套餐业务。该手机号码使用不到一个月2010年12月9日,被告电话告知原告:_________________该手机号码是非法的,被告要将号码还给原来的机主A,未经原告同意强行取消了原告的该手机号码。

经查:_________________该手机号码最初的机主为A,B伪造了A的身份证,将在A名下的手机号码通过被告的营业厅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随后,B又将该号码转让给原告,也是通过被告营业厅办理的过户手续。

2010年12月17日原告及朋友三人一起来__________被告处交涉此事未果,向__________市局城关分局、__________市局报案,两单位均建议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

综上所述,原告以为2010年11月13日手机号码过户时B与原告均提供的是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告无任何过错,被告对A与B手机号码过户时B提供的A的假身份证不严。过错方在被告,现B在逃。原告人与被告负责人曾交涉,希望协商解决此事,被告拒绝。故,原告只能起诉被告,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扩展:不喝奶茶喝可乐文案?

1、一已经过去两天了, 瘫在床上、沙发上喝可乐、看电视剧、看电影。

2、什么叫精致, 什么叫仪式感,这就是,我的仪式感,就是用高脚杯喝可乐,而且喝的时候还要摇晃一下。

3、吃火锅喝可乐失眠,晚上肉吃多了也失眠。

4、好久没喝可乐了,还有烤鱼,烤羊肉,太饿了。

5、不能吃辣!不能吃海鲜!不能喝可乐!我还有什么乐趣啊!

6、希望今后的每天都能大口喝可乐,大口吃火锅开心就笑, 难过就哭。

7、刚刷完牙千万不要喝可乐,不然会有一种这辈子不想再喝可乐的感觉。

8、为什么抽烟可以,喝酒可以,夜不归宿也可以,但喝可乐就要挨骂。

9、一周没喝可乐,刚喝了一口居然觉得好甜,没那么好喝了,我不瘦谁瘦。

10、再也不喝可乐了,刚才打了半小时嗝,现在又开始了,已持续1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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