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监护人证明要怎么写才有效(居委监护人证明有效吗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4-20 03:44:10
  • 908
导读: 监护人证明书内容:监护人证明书内容: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等。

监护人证明要怎么写才有效(居委监护人证明有效吗怎么写)

一、监护人证明书内容:

1、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等。

3、监护理由:要清楚说明监护人承担本次监护的理由。

4、监护时间:要指明本次监护的时间范围,也就是监护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5、监护范围:要明确说明本次监护的范围,比如是指孩子出入国境、出入学校、参加体育活动等。

二、监护人证明书格式:

(1)页眉:监护人证明书;

(2)正文:本证明书由(监护人姓名),男/女,(年龄)岁,身份证号码(),于(监护开始时间)起,(监护结束时间)止,监护(被监护人姓名),男/女,出生于(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监护范围)。

(3)签名:监护人签名,日期。

(4)盖章:单位盖章。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的注意事项: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是由居委会出具的,主要用于证明当事人有一名或多名监护人。监护人证明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证明必须由当地居委会出具,并包括居委会的章戳及盖章;

2、证明上应标明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3、证明上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

4、证明上应标明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5、证明上应注明监护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

6、证明上应注明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7、证明上应注明证明有效期限;

8、证明上应注明证明人的签字。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如果满足上述要求,则有效。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必要条款: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是由居委会出具的,主要用于证明当事人有一名或多名监护人。监护人证明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证明必须由当地居委会出具,并包括居委会的章戳及盖章;

2、证明上应标明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3、证明上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

4、证明上应标明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5、证明上应注明监护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

6、证明上应注明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7、证明上应注明证明有效期限;

8、证明上应注明证明人的签字。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如果满足上述要求,则有效。

无监护人证明范本示例

儿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父亲: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工作(或居住),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其子女需要在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街道(乡镇)(公章)

扩展:居委会可指定监护人吗?

《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门担任监护人。 扩展资料 《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十九条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