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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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材料有效的基本要求:
1、手机卡丢失的证明材料应当包含真实可靠的证据,如:购买时的凭证、或者收据;
2、如果有人看见了手机卡丢失的过程,应当提供相关人员的证明材料,比如:见证人的身份证明、见证人签字的声明书等;
3、应当提供有关手机卡丢失情况的有效证据,比如:手机卡丢失地点、时间等;
4、应当提供有关本人购买手机卡及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据,比如:用户名和号码,以及本人使用该手机卡的相关记录;
5、可以提供报警记录、报案凭证等,以证明本人是真正的手机卡主人。
二、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1、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能有任何虚假、伪造或篡改的内容;
2、证明材料要及时提供,应当尽早提供,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3、证明材料要充分,提供的信息应当包含有关手机卡丢失的详细情况,以便让查询方能够准确的判断。
一、证明材料有效的基本要求:
1、手机卡丢失的证明材料应当包含真实可靠的证据,如:购买时的凭证、或者收据;
2、如果有人看见了手机卡丢失的过程,应当提供相关人员的证明材料,比如:见证人的身份证明、见证人签字的声明书等;
3、应当提供有关手机卡丢失情况的有效证据,比如:手机卡丢失地点、时间等;
4、应当提供有关本人购买手机卡及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据,比如:用户名和号码,以及本人使用该手机卡的相关记录;
5、可以提供报警记录、报案凭证等,以证明本人是真正的手机卡主人。
二、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1、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能有任何虚假、伪造或篡改的内容;
2、证明材料要及时提供,应当尽早提供,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3、证明材料要充分,提供的信息应当包含有关手机卡丢失的详细情况,以便让查询方能够准确的判断。
一、申明
本人(姓名:XXXXXX)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手机号码(手机号:XXXXX)与(名称:XXXXX)之间的签约关系,特此声明如下:
二、签约关系
1. 本人确认已经收到的服务条款,并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
2. 本人确认本人在处购买的SIM卡,已完成使用,并已归还给。
3. 本人确认本人已清偿完毕所有应付费用,如有遗漏,本人愿意按照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三、解约申请
1. 本人申请解除与之间的合约关系,并申请停止服务。
2. 本人承诺在解约完成后,不以任何形式恶意复制、恢复和使用本人的个人信息及服务。
四、其他
1. 本声明未尽事宜,以的有关规定为准。
2. 本声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申明人:XXXXX
签订日期:XXXXX
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罪、开设罪等共犯论处等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对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三个以上的个人(团伙)出租、出售电话卡、信用卡,被帮助对象实施的行为均达到犯罪程度的;或者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达到犯罪程度,该信用卡内流水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或者利用被出租、出售的电话卡、信用卡实施的电信网络犯罪,造成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死亡、重伤、精神失常的。
手机卡过户需要的东西:
原手机卡主与要过户给的新卡主两人的身份证原件。
两人本人也要到场;如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可写授权委托书给另一方,并把身份证原件也交给他,由他办理相关手续。
如双方都不能到场,双方都要写授权委托书委托第三方,并把身份证原件了交给第三方,第三方也带上自己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原卡主和新卡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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