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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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具生育证明的内容要求:
1、有效期,一般为1年,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定;
2、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3、被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母亲的身份证号码;
4、证明的有关事项:“已生育子女(或孩子)XX人,性别为XX,出生日期XX”。
二、开具生育证明的注意事项:
1、生育证明必须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开具;
2、被证明人和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3、被证明人的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被证明人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4、由于被证明人的生育情况变化,生育证明有效期将会发生变化;
5、生育证明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严禁涂改或使用伪造文件。
一、 概述
生育证明是指出生证明书中登记的生育信息,它是由当地的出具的文书,在某些地方,比如上学、就业等时,可能会要求提供生育证明。
二、 内容要求
1. 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 写明申请人的出生地点以及生育日期;
3. 如果是申请人有多个子女,需要写明每个子女的基本信息;
4. 证明书的最后一页需要写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点和生育日期,并加盖有效的公章。
三、 签发
生育证明是由当地的签发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副本,以及出生证明原件和副本,核实后,会签发一份有效的生育证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家税关于收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税[2014]第39号)的有关规定,生育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在生育证明上应当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及签发。
二、生育证明应注明个人是否实际生育子女。
三、如果申请人已正式登记其子女出生,则应注明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登记。
四、生育证明应由当地婚姻登记签发,并在签发日期上加盖公章。
五、如果申请人未正式登记其子女出生,则应注明孩子的性别及出生日期,并应在生育证明上由当地婚姻登记加盖公章确认。
六、生育证明应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_____街道_____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上,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是生育证明样本格式问题的回答。
生育证明材料是
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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