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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补贴条款怎么写(家庭装修补贴条款怎么写范本)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5-01-07 0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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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家庭装修补贴条款有权领取补贴的对象。

家庭装修补贴条款怎么写(家庭装修补贴条款怎么写范本)

家庭装修补贴条款

一、有权领取补贴的对象:

1. 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满18周岁以下的子女家庭;

2. 家庭成员必须全部住在本地的公民;

3. 拥有家庭住房的家庭;

4. 所领取的补贴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二、申请补贴条件:

1. 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证明本人确实是家庭成员;

2. 家庭住房必须有装修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计划书、合同等);

3. 提交和审批家庭装修计划的施工单位必须经过当地的审核;

4. 所领取的补贴金额必须经过家庭支出记录的核实;

5. 提供完成装修后的住房照片,作为核实领取补贴的依据。

三、补贴发放方式:

1. 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转账后会通知家庭成员;

2. 补贴金额将以当地规定的标准为准;

3. 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补贴金额可能有所调整;

4. 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当地将对家庭住房进行访谈,审核补贴申请材料,以便确认申请人的真实性;

5. 发放补贴时,家庭成员需要提交等有效的账号信息,以便补贴的发放。

协议补贴装修应具备这些方面:

家庭装修补贴条款范本:

一、补贴标准:

1、经批准的租赁住房家庭装修项目,补贴金额为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的50%,但最高不得超过(金额)元。

2、经批准的自建住房家庭装修项目,补贴金额为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的20%,但最高不得超过(金额)元。

二、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住房承租人或自建人;

2、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并且无重大或者不良记录;

3、申请人所在住房已经完成家庭装修;

4、申请人提供的装修开支及资料真实有效。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补贴机构提出申请;

2、补贴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

3、经补贴机构审核批准后,支付补贴金额。

四、补贴条款: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2、补贴金额按照申请人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计算;

3、补贴金额以现金形式发放;

4、补贴金额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5、一经支付补贴金额,补贴机构将不再对此负责。

协议补贴装修应包括的条款:

一、家庭装修补贴的标准:

1、基本标准:家庭装修补贴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的家庭装修补贴标准执行,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

2、资助对象:受到家庭装修补贴的对象为因低收入而无力维持家庭装修需求的家庭,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的标准为准。

3、申请条件:家庭补贴申请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有效的资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补贴。

4、补贴时间:家庭装修补贴一般在家庭装修完成后的30日内发放。

二、开具家庭装修补贴凭证:

1、装修费用凭证:家庭装修补贴只可付给家庭装修合法的装修费用,必须提供装修费用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装修合同、和装修结算单。

2、申请人材料:申请家庭装修补贴的资料,必须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证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申请人的低收入证明,如家庭收入证明等。

三、家庭装修补贴的使用规则:

1、家庭装修补贴仅限用于家庭装修的费用,不得投入其他用途。

2、家庭装修补贴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如有剩余,必须在有效期内支付给装修装饰公司。

3、家庭装修补贴凭据在用完后,必须上交有关部门,以便核销。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范本示例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一总则

第一条补贴的定义1.在本协议中,以下情况应被认为存在补贴:a.

(1)在某一成员方的领土内由某或任何公共机构(在本协议中称作“”)提供财政资助,即:()涉及资金直接转移的行为(如赠予、贷款、投股),资金或债务潜在的直接转移(如贷款担保);()本应征收的收入的豁免或未予征收(如税额减免之类的财政鼓励);(根据x4

第十六条(参见该条)及本协协议附录一至三,免除出口产品的关税或作为内销时征收的国内税,或实行不超过实际征收数额的出口退税,不应认为是一种补贴。)()不是提供一般基础设施或购买货物而是提供商品或服务;()通过向基金机构支付,或向私人机构担保或指示后者行使上述()至()所列举的一种或多种通常应由执行的功能,这种行为与通常由从事的行为没有实质性差别。

(2)存在x4

第十六条所涉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b.由此而授予的某种优惠。2.上述第1款所作的补贴定义应遵守第二部分条款的规定,如果根据

第二条款补贴是属于专向性的,还应遵守第三部分或第五部分的规定。

第二条专向性1.判断上述

第一条第1款所作的补贴定义是否属于由当局专向性地授予管辖范围内的某个企业、产业、企业集团或多个产业(在本协议中均称“特定企业”),应适用以下原则:(a)如果补贴授予当局或该当局据以行动的立法,将补贴的获得明确限于特定企业,则这种补贴即具有专向性。(b)如果补贴授予当局或该当局据以行动的立法对获得补贴的资格和数额规定了客观的标准或条件,(这里所说的客观标准或条件是指中性的标准或条件,即不特殊优惠特定的企业,并且是纯经济性的和平等地实行的,比如按雇用员工人数或以企业规模大小为标准或条件。)如能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和条件,并且一旦符合便能自动获得补贴,该补贴即不具有专向性,有关的标准或条件必须在法律、规章或其他官方文件中明确写明,以便能够对其加以核实。(c)如果虽按上述(a)项和(b)项规定的原则而表现为非专向性,但有理由使人相信其在实际上具有专向性,则还应考虑到其他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由有限数量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补贴计划,由特定企业为主支配使用的补贴,向特定企业提供不成比例的大量补贴,补贴授予当局以任意的方式作出授予补贴的决定。(在这方面应特别考虑到某项补贴在实施过程中被拒绝或批准授予的额度,以及据以作出决定的理由。)在援用本项规定时应考虑到补贴授予当局管辖范围内经济活动多样化程度,以及已经实施的补贴计划的时间跨度。2.限授予当局管辖权范围内指定地区的特定企业的补贴是专向性的,本协议认为由各级的税收部门对普遍适用的税率加以制定或改变不应被视为是一种专向性的补贴。3.

第三条由规定的补贴应被认作具有专向性。4.根据本条规定对专向性认定需要在确实证据的基础上加以明确证实。二被禁止的补贴

第三条禁止1.除在农产品协议中已有规定的以外,属于下述

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的补贴应被禁止:(a)在法律或在事实上,(只要有事实证明,虽然没有对出口实绩的条件补贴的法律规定,但在实际上补贴却与预期出口或出口收入相联系者,便适用本项标准。按照本项规定,某项向出口企业提供的贴补不应作为判定出口补贴存在的唯一原因。)作为唯一或多种条件之一按出口实绩提供的条件性补贴,包括附录一所列举的补贴。(本款及本协议其他条款不禁止附录一中所列举的不属于有条件的出口补贴措施。)(b)将进口替代作为唯一或多种条件之一而提供的有条件的补贴。2.成员方应既不授予,也不维持

第三条第1款中所界定的补贴。

第四条补救1.任何时候某一成员方有理由认为另一成员方在授子或维持某项被禁止的补贴时,该成员方可要求与另一成员方进行磋商。2.按上述第1款提请磋商时,应提供一份对所涉及的补贴的存在和性质的说明,并附有证据。3.对于按第1款所提请的磋商,被认为授予或维持有关补贴的成员方应尽快进入磋商。磋商的目的应是澄清事实并达成为各方都能同意的解决办法。4.如果在提请磋商后的30天内(本条中所提到的任何时间期限,均可根据共同协议而延长。)不能达成为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参与磋商的任一成员方均可将该事项提交争端解决机构(在本协议中称为“DSB”),(该机构根据第二十四条而建立。)以求尽快建立起一个有关的委员会,除非争端解决机构认为不必要成立该委员会。5.委员会一经成立,即可请求常设专家小组(该机构根据第二十四条而建立。)(在本协议中统称为“PGE”),帮助判定所涉及的措施是否为一项被禁止的补贴。一旦收到请求,常设专家小组应立即有关补贴存在及其性质的证据,并向使用及维持补贴的成员方提供机会,就有关措施不属于被禁止的补贴进行抗辩。常设专家小组应在委员会限定的期限内报告所得出的结论。常设专家小组对有关措施是否为一项受禁止补贴的结论应被委员会无条件地接受。6.委员会应向争议各方提出一份最终报告,该报告应在正式提交后的90天内在所有成员方之间传阅过。7.如涉及的措施被认定是一种被禁止的补贴,委员会将建议实行该补贴的成员方立即取消该项补贴。为此,委员会应在建议中指定一个必须撤除上述补贴的时间期限。8.在委员会向所有成员方提交报告的30天内,争端解决机构应接受报告。除非争端的某一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决定进行上诉,或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决定不接受该报告。9.当委员会的一项报告受到上诉时,受理上诉的机构应在争议当事人正式通知进行上诉之日起的30天内作出决定。如果受理上诉的机构认为它不能在30天内提出该报告,它则应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供一份书面材料,解释它必须延期的理由,并告知它可提交报告的预期时间。该程序无论如何不能超过60天。受理上诉的报告应得到争端解决机构的采纳,并由争端各方无条件地接受,除非争端解决机构在申诉报告向所有成员方(如在此期间内DSB的日程没有会议安排,DSB可专门为此而召开一次会议。)提交后的20天内作出一致决定,不接受该受理上诉的报告。10.如果委员会没有按指定的时间期限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指示,则应从采纳委员会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之日开始,争端解决机构应允许提出指控的成员方采取适当的(这一提法并不表明允许在有事实表明有关的补贴按本协议规定是一种被禁止的补贴时,可采取不适当的补救措施。)对策,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决定反对该要求。11.在争议一方当事人要求按第二十二条第6款有关争端解决的谅解(协议)DSU进行仲裁时,仲裁员应对该反措施的适当(这一提法并不表明允许在有事实表明有关的补贴按本协议规定是一种被禁止的补贴时,可采取不适当的补救措施。)与否作出裁决。12.为使争端依本条规定进行,除在本条有特别规定的时间期限情况下,其他按争端解决谅解(协议)解决争议适用的时间期限应为此处规定的一半时间。三可起诉的补贴

第五条不利的影响任何成员方不能因实施本协议

第一条的第

1、2款有关补贴而对其他成员方造成有害的影响,即:(a)损害另一成员方的国内产业;(此处所指的对国内产业损害与第五部分所指意义相同。)(b)消除或妨碍(本协议所指的“消除或妨碍”与x4有关条款为同一涵义,对这些消除和妨碍存在的认定也应适用这些条款。)其他成员方享受在x4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特别是根据x4

第二条规定的(关税)减让的利益;(c)严重歧视另一成员方的利益。(本协议所指的严重损害,中车签约方利益与x4

第十六条第1款所指意义相同,并包括严重歧视威胁。)本条不适用于农产品协议

第十三条规定中对农产品补贴的保留。

第六条严重歧视1.以下情况将被认为存在

第五条(C)款中所认定的严重歧视:(a)对某产品的从价补贴(从价补贴总额应按附录四的规定进行计算。)总额超过5;(由于预见到民用航空器将适用专门的多边规则,故此条不适用于民用航空器。)(b)对某产业的经营亏损实施弥补的补贴;(c)对某企业的经营亏损实施弥补的补贴,这种补贴不属于为长期发展和避免严重社会问题而向该企业提供的一次性的、非周期性和重复性的补贴;(d)直接的债务豁免,即免除债权和以补贴抵消债务。(各成员方认识到,如果由于民用航空器的实际销售没有达到预定的销售量,而使航空器工程的专利费不能持续得到足够支付,则事件本身应不构成本款所称的严重损害。)2.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如果实施补贴的成员方证明有关补贴没有造成第3款所列举的结果,应不认为存在严重歧视。3.如存在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

第五条(c)款所指的严重歧视即为存在:(a)补贴的结果是排斥或阻碍另一成员方某一同类进口商品进入实施补贴的签约方市场;(b)补贴的结果是排斥或阻碍其他成员方的同类商品进入第三国市场;(c)补贴的结果是在同一市场上,与其他成员方同类产品的价格相比获得补贴产品的价格明显下降,或对同一市场的同类产业造成了严重的价格抑制、跌价、销售量减少等后果;(d)与以往三年的平均市场份额相比,补贴的结果造成了实施补贴成员方的特定受补贴的初级产品或商品(除非就所涉及产品的贸易达成了其他多边的特殊协定。)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增加,并且这一增加是自实施补贴后呈持续上升趋势。4.根据第7款的规定,第3款(b)关于对进口的排斥或阻碍应包括对同类非受补贴产品相对市场份额的不利影响,证明(在一段合适的代表期内,充分表明有关产品市场变化的明确趋势)在通常情况下,该期限至少应为一年。“相对市场份额变化”应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情况:(a)受补贴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b)由于受补贴而使该产品市场份额稳定,否则就会减少;(c)受补贴产品的市场份额在减少,但若无此补贴会减少得更快。5.第3款(c)所界定的价格下,应包括所表明的在同一市场受补贴产品与非受补贴产品的比较价格的价格下降,任何事件,价格比较应在可比时期内在同等贸易水平上进行,并应考虑影响价格比较的任何其他因素。然而,如果这种直接的价格比较不可能作出,则可以以出口单价作为判定价格下降的基础。6.凡被指控存在严重歧视的成员方,均应按附录五第3款的规定,向

第七条引起争议各方和按

第七条第4款成立的委员会提供所有能够得到的,关于争议各方有关产品价格及市场份额变化的资料。7.在相关时期内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段中所称特定情况的事实,本身在x4或本协议中并不具有任何法律地位,这些情况不应是孤立的、偶然发生的,或在其他情况下是无关紧要的。)即不应认为存在上述第3款所指的严重歧视所导致的排斥或阻碍。(a)提出起诉的成员方对同类产品出口的禁止或限制,或对第三国市场输入的禁止或限制。(b)在有关产品上实行垄断贸易或国营贸易的进口方,以非商业理由决定将进口由起诉成员方转向其他国家。(c)起诉成员方有关产品的生产、质量、数量、价格受到自然灾害、、交通混乱等其他不可抗力的严重影响。(d)起诉成员方存在出口限制的安排。(e)起诉成员方自动减少有关产品的出口能力(特别包括起诉成员方企业自动将产品出口调整到新的市场)。(f)未能达到进口国家的标准或其他法规要求。8.在未发生上述第7款所列情况时,对存在严重歧视的认定应在向委员会提供或由委员会获得,以及根据附录五的规定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作出。

扩展:上海低保有没有装修补贴?

是没有装修补贴的。

因为低保是保你生活上的最低水平。你的收入低于地区的最低生活水平,那么在你申请下,给予你一定的补贴以达到地区的最低生活水平。

而在你享受低保期间需要装修房子,那是不会给予补贴的。如在享受低保期间发生了重大生活困难。那可考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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