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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协议书的写法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要充分考虑双方权利义务,以确保发放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一、开头部分
首先,应在协议书上明确标明“职工工资发放协议书”,并写明协议签订的日期。
二、正文部分
1、甲方(雇主):应当明确甲方的名称、等信息;
2、乙方(职工):应当明确乙方的姓名、等信息;
3、工资发放时间:应明确发放工资的时间安排,如每月第几号发放等;
4、工资支付方式:应明确工资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或转账等;
5、其他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关条款,如迟发放补偿、调薪程序等。
三、尾部
最后,应在协议书上签字,由双方签字见章才能使协议书生效。
工资拖欠协议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和:协议书中应明确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等信息。
二、拖欠工资的金额: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拖欠月份、拖欠金额、拖欠原因等。
三、还款方式及时间:协议书中要明确还款方式,如一次性还清或分期还款,以及每期还款时间、金额等。
四、违约条款:协议书中还要明确双方在未按照协议按时还款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应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五、其他约定事项:如双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以上是工资拖欠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双方签字之后,协议书才能够有效。
一、职工工资发放协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用人单位和职工;
2. 工资发放范围:需要具体列明职工当月工资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
3. 工资发放形式:需要明确指出工资发放的时间、账户类型、使用的转账方式等;
4. 工资发放期限:应当明确指出在哪一天发放工资;
5. 适用法律: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双方在本协议所述事项上的权利与义务。
二、职工工资发放协议书应该具备的效力:
1. 协议双方遵守:双方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具有法律效力:职工工资发放协议书是双方之间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 依法可强制执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可强制执行;
4. 准确性:职工工资发放协议书应当准确、明确、具体,以便防止双方发生纠纷。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
签约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前言: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处从事普工工作。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其右眼受伤,现已医疗终结出院。现甲、乙双方在自愿、诚信和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乙方工伤事故及其相关的问题处理,达成如下的和解协议:
一、乙方单方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以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的民事权利。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在医院产生的医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等)由甲方支付的,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上述费用。乙方确认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有关后续的复诊费、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甲方已经全部付清乙方因该事故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护理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
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月平均工资为币2000元。
五、乙方同意甲方总共赔偿工伤待遇金(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币伍万元正(¥50000元正),该款项于双方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的方式付给乙方,收款时应开具收据给甲方以资凭证。
六、甲方要求乙方作伤残鉴定,但乙方明确不愿意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七、乙方清楚可以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并享
受评残结果后的工伤法定待遇,但由于乙方自愿放弃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和享受相关的法定待遇。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乙方保证:收到第五条的赔偿款后立即搬离甲方,放弃向甲方就该事故提出其他补偿,不得向甲方再行追索,不得向任何行政和司法提起诉讼、。
九、乙方声明:本人明确知道本协议书应当在本方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评残后方能签订,但因本人一再要求与甲方立即终止劳动关系,要求甲方立即支付上述赔偿款,本人不愿作伤残鉴定,本人确认即使本协议书存在显失公平,本人同意放弃追诉甲方的权利。
十、乙方确认甲方已经足额支付清本人在职期间的工资、加班费和各项福利补贴,甲方不存在拖欠乙方工资、加班费等之事实,乙方不得就该劳动关系向甲方再行追索,甲、乙双方因事实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所引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本和解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和解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学校教务处或者就业办发放,由实习生在就业单位或实习单位盖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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