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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产品质量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12-16 13: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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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阀门产品质量协议书应该包括双方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协议中应该详细说明阀门产品的质量标准,包括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标准。

阀门产品质量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有效)

1. 阀门产品质量协议书应该包括双方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2. 协议中应该详细说明阀门产品的质量标准,包括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标准;

3. 明确双方的责任,例如买方负责检查阀门产品的质量,卖方负责提供合格的产品;

4. 明确阀门产品技术要求,例如尺寸、材质、加工工艺等;

5. 明确交货时间、交付方式、支付方式、价格结算方式等内容;

6. 明确产品质量保证的内容,例如质量保证期、质量问题处理方式等;

7. 明确质量索赔的范围、索赔期限等;

8. 明确违约责任,例如在阀门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9.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例如双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10. 明确其他相关法律条款,以便协议可以有效地执行。

证明书质量阀门必要条款:

一、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必要性

1. 产品质量证明书是由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确认产品质量要求的一份文件,其目的在于保证供货的产品的质量。

2. 为了确保产品的符合性,避免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任何损失,产品质量证明书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内容

1. 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当包括供货厂家的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检验员姓名等信息。

2. 证明书还需要包含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的承诺,确认该产品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 同时,还应当包含产品抽检报告,确认抽检日期、抽检数量、抽检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有效性

1. 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当由生产厂家签字确认,如果生产厂家未签字,则证明书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2. 为了使证明书更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证明书上盖章,并在证明书上标明有效期,以此作为产品质量的有效证明。

证明书质量阀门应包括的内容:

产品质量条款是指一种合同,它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产品质量标准。它包括产品的质量要求、检验方式以及验收机制等内容。

产品质量条款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者按照双方约定的具体要求。

2. 检验方式: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检验方式。

3. 验收机制:双方应当就检验结果的验收机制达成一致。

4. 责任承担:双方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当负责,应当采取纠正、补救和赔偿等措施。

5. 技术支持:双方应当就产品的技术支持问题达成一致。

6. 保修期限:双方应当就产品的保修期限达成一致。

7. 其他条款: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订立其他相关条款,如质量追责期限、质量保证金等。

失业证明书范本示例

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同志,因

(1)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2)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企业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

(4)单位经、省、市批准撤销、解散、关闭或停产而被精减的;

(5)单位同意辞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6)被单位除名或开除的;

(7)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现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的;

(8)经市批准享受失业保险的。前往你处申请失业登记。

该同志于_____年_____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档案退至_______________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本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产品质量证明书验收标准?

一、产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

  1、查验提供的质量凭证。核查物品名称、规格、编号(批号)、数量、交付(或作业完成)单位、日期、产品合格证或有关质量合格证明,确认检验手续、印章和标记,必要时核对主要技术指标或质量特性值。它主要适用于采购物资的验证。

2018最新产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

  2、确认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有效性。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一般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采购(供货)合同(或协议)。具体依据哪一种技术文件需要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于采购物资,必要时要在合同(或协议)中另附验证方法协议,确定验证方法、要求、范围、接收准则、检验文件清单等。

  3、查验检验凭证(报告、记录等)的有效性,凭证上检验数据填写的完整性,产品数量、编号和实物的一致性,确认签章手续是否齐备。这主要适用于过程(作业)完成后准予放行。

  4、需要进行产品复核检验的,由有关检验人员提出申请,送有关检验部门(或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产品质量检验程序

  1、计划编制和确定

  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由局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编制,经分管局长审核,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确定。

  2、任务的下达

  质量监督管理处根据确定的计划按季度组织实施,在前一季度末下达下一季度监督检验任务的通知。

  3、抽样工作

  承担检验的质检机构须向受检单位出示本局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通知以及抽样人员(至少2人)的有效证件(检验员证)。以上二证不齐全,受检单位有权拒绝抽样。

  抽样要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事先不得泄露给受检单位。样品要签封,并在封条上加盖承检机构公章。

  对按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要其标准是否依法备案,必要时可请受检单位提供标准(复印件),以作为该企业产品的检验依据。

  对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安全认证管理的产品,要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并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安全认证,并在抽样单备注栏内填好检查记录。

  4、检验工作

  质检机构承担监督检验任务,应严格按质检机构质量手册规定的各项制度进行,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对其出具的检验结论负法律责任。

  检测期间,承检机构和人员不得泄露检测情况。未经批准,各质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向外发布检验结果,并为受检单位保守技术机密,保证其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5、检验结论的告知和认可

  检验结束后,承检机构应将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同时告知企业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时限,可先以不合格结论认可通知书形式通知受检单位进行认可,然后送达检验报告。

  如企业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承检机构应对异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答复。若原检验结论确系误判或错判的,应予更正。

  若企业对检验结论要求仲裁的,由质量监督管理处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垫付,责任方支付。

  超过规定期限,受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或申请仲裁检验的,视同于认可检验结论。

  6、样品的处理

  检验工作结束留样期满后,除检验损耗部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外,其余样品应通知受检单位在三十日内领回;逾期不领回的,按无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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