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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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代领购房合同委托书的内容
1. 委托人:在此,委托人明确表示,委托其他人代为领取购房合同;
2. 被委托人:指定被委托人接受并履行本次委托;
3. 领取购房合同的时间、地点:确定领取购房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4. 委托权限:对被委托人的领取购房合同的权限作出明确规定;
5. 保证条款:委托人承诺被委托人在领取购房合同时不受任何影响,并保证其行为的有效性;
二、委托代领购房合同委托书的注意事项
1. 委托书应由委托人本人签字,确保委托书的有效性;
2. 委托书中明确规定被委托人的权限,避免因权限不明确造成的纠纷;
3. 委托书中应包含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以及领取时间和地点;
4. 确保委托书的真实性,并加盖印章,签字,确保有效性;
5. 注意以上条款的法律效力,遵循当地法律规定。
购房合同委托书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买方和卖方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签字;
2、买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按照购房合同规定支付购房费用;
3、买方委托卖方办理购房过程,委托书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
4、买方应当在收到购房合同后签字确认,以表明同意该合同的所有条款。
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 合同的形式: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购房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协议双方的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合同的内容:购房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购房者的姓名、住址及身份证号码;卖方的姓名、住址及身份证号码;购买的房屋的总价、建筑面积及地址等。
三、 合同的效力:购房合同是购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一旦签订生效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 合同的保存: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合同复印件,以备日后查询之用。
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使购房者的权益更加得到保护,许多读者来信询问,怎样填写新合同呢
日前,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政策法规司联合对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填写逐条进行了说明,本版摘录了一部分,希望能在购房者签合同时给予帮助。——编者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说明:本条约定按建筑面积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说明:本款是要确定处理面积差异的依据。进行面积差异处理必须与计价方式相对应,这样才有可比性,即,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说明: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时,是以整个商品房为计价单位,不涉及到单方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问题,因而就无从谈起面积差异处理问题。对于按套计价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中确定总价款,2001年4月发布的《销售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对此有明确规定,可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依据。
该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采取按套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就有关价款及相关违约责任等问题专门进行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说明:本条中的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是商品房最终的确定面积,也是按面积确定价款的最终依据。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____________
说明:本款是要求当事人双方约定误差处理方式。为了体现合同的双方自愿原则,第一种约定采取双方自行约定方式。考虑到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提醒买受人,本示范文本又明确写了第二种约定方式,当事人可以借鉴第二种约定的表述方式自行约定,也可以直接约定采取第二种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充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解决目前商品房买卖中的面积纠纷问题,《销售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____________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条中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基本上是《销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具体体现。
(1)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__;(4)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
定金合同不属于购房合同的,定金合同只是定了这套房子,房东不能在对外出售了,单方违约的话双倍返还定金金,购房合同签订后,违约是要赔付总房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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