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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款怎么写(农民工工资欠条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7-19 13: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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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款任何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在聘用民工时应当向民工交纳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民工聘用期内工资总和的三倍。

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款怎么写(农民工工资欠条怎么写才有效)

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款

一、任何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在聘用民工时应当向民工交纳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民工聘用期内工资总和的三倍。

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民工解聘后十五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民工,如果未能按期退还,将按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如果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因违反劳动合同等原因,未能及时退还民工的工资保证金,民工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补偿违约金。

四、如果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逾期未能支付民工工资,民工有权用保证金代扣,并要求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保证金退还时,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出具明确说明书,告知民工保证金的退还情况,方便民工核对。

六、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请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必要条款:

农民工工资欠条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甲方(欠薪者):农民工姓名

2、乙方(欠款人):农民工雇主

3、欠款金额:农民工工资及其他相关补贴的总金额

4、支付时间:欠款发生的时间

5、支付方式:农民工的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电子转账等

6、立案时间:制作欠条的时间

7、备注:该欠条由甲方出具,经乙方签字盖章方有效。

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应具备这些方面:

农民工工资欠条的格式如下:

一、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甲方:XXX(乙方姓名)

三、乙方:XXX(甲方姓名)

四、欠款金额:XXX元(大写:X元整)

五、欠款明细:

(1)XXXXX月XXX日至XXXXX月XXX日期间,甲方拖欠乙方XXX元;

(2)XXXXX月XXX日至XXXXX月XXX日期间,甲方拖欠乙方XXX元;

(3)XXXXX月XXX日至XXXXX月XXX日期间,甲方拖欠乙方XXX元;

六、还款日期:XXXXX年XX月XX日

七、备注:以上欠款均为正常劳动费,包括未发放的工资及补贴。

八、本欠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欠条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本示例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不转包或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聚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引起劳资纠纷,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总承包企业向江阴市建设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

扩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二、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三、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由建设单位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具体交纳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主要有2%、3%、4%、5%这四种。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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