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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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经营条款:
1.定义:本联合经营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是由双方签署,其中一方为联合经营者(以下简称“联合经营者”),另一方为被联合经营者(以下简称“被联合经营者”),共同签署的条款。
2.联合经营理念:双方将以真诚、互利和公平的原则,携手合作,共同推动联合经营的成功。
3.联合经营内容:双方将就联合经营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正式签订联合经营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4.联合经营期限:本条款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
5.联合经营者权利:联合经营者有权在双方协商结果中享有一定的比例利润,有权拥有联合经营项目的最终财产。
6.联合经营者义务:联合经营者应按照联合经营协议的规定,负责联合经营的日常管理,并按照约定的财务管理要求,妥善处理联合经营项目的资金。
7.被联合经营者权利:被联合经营者有权参与联合经营的日常管理,享受联合经营项目的收益。
8.被联合经营者义务:被联合经营者应根据联合经营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并按照约定的财务管理要求,妥善处理联合经营项目的资金。
9.违约责任: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其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签订补充
个人合伙经营船舶运输协议是指双方约定一个船只,以及在货物装载、运输、卸货等方面有共同责任的一种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违约行为的处理程序,并且应当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1. 合伙人身份。双方应该明确双方的身份,如船东、船员或其他合伙人的身份。
2. 船只的选择。双方应该确定船只的类型、大小、性能和安全标准。
3. 装载、运输和卸货的义务和责任。双方应该明确每方在装载、运输和卸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4. 运费和费用。双方应该确定船舶运输收取的费用,以及运费的支付方式。
5. 违约责任。双方应该确定违反协议的一方所承担的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程序。
6. 法律适用和管辖权。双方应该确定协议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
7. 其他事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中列明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以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的约束和保护。
联合经营条款
一、定义:
1.本协议中“甲方”是指参与本协议的一方,“乙方”是指参与本协议的另一方。
2.本协议释义的其他词语或短语,其定义和解释应依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关于联合经营的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联合进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招商引资、招投标、建立分支机构等。
2.双方同意在联合经营期间,根据双方签署的《联合经营协议》,共同进行经营活动,并在此期间按照双方签署的《联合经营协议》,协调分配经营收益。
3.双方将就联合经营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四、条款的有效期: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联合经营活动完成之日起终止,期间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签署: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
第六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合伙目的:
第九条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十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权属证明缴付出资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经营股东协议是有效的。合伙经营,就是几个当事人,经过协商,共同参与经营某个项目,大家都是股东,是合伙人,并且制定了合伙经营协议,这个协议对股东来说,是一种约束行为,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合伙人主要依据,这会做协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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