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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合同中的退出条款怎么写(鲜花加盟店加盟条款怎么写的)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4-27 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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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合同约定的加盟期限(以下简称“加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适用,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在加盟期内,加盟商因任何原因要求退出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双方其他当事人;加盟商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并退出。

加盟商合同中的退出条款怎么写(鲜花加盟店加盟条款怎么写的)

1.本合同约定的加盟期限(以下简称“加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适用,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加盟期内,加盟商因任何原因要求退出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双方其他当事人;加盟商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并退出。

3.若加盟商在加盟期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20%的违约金。

4.加盟商在合同期满后,如有意向续签,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双方其他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经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5. 加盟商在合同期满后,若不续签,应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完成退出手续,否则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拒绝加盟商的退出申请,并要求加盟商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加盟协议退出应包括的内容:

一、定义

1. 退出条款:是指加盟商在加盟期间,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约定,将合同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解除或终止的条款。

二、内容

1. 加盟商退出条款应包括加盟商申请退出的时间、方式、理由以及退出后的责任等内容。

2. 若加盟商提出退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附上必要的文件证明。

3. 加盟商提出退出时,应承担解除合同期间约定的全部责任,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而逃避责任。

4. 加盟商退出后,应将原来的营业执照、保险单等文件交还主体方,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合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5. 加盟商退出后,应就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结算,如果有欠款,应及时偿还。

加盟协议退出应包括的条款:

1、双方当事人:甲方:XXX鲜花公司 乙方:加盟者;

2、甲方作为生产和经营鲜花的公司,拟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以下是加盟条款:

一、加盟权利:

1、乙方享有甲方品牌下所有鲜花的经营权;

2、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品牌标识和营销文案资料;

3、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一定的市场推广费用;

4、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加盟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每月的销售额;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鲜花加盟流程及标准,不得在外销;

3、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推广,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4、乙方必须按时上交当月销售款项;

5、乙方在申请加盟甲方品牌之前,需要提交甲方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违约条款: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果双方都未提出变更或终止,则自动续约六个月。

五、双方约定:

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已经由双方充分理解并达成一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签署:

甲方:

乙方:

股权退出协议范本示例

编号:___________股权转让的承诺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持有有限公司股份,(出资证明书编号:_______________),现自愿转让以上全部股份,并已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故此,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愿转让持有的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二、股权转让后,本人不再是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再参与、干涉公司任何事务,公司以后的负债、分红等一切经营行为与本人无关,本人对公司的经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发表任何意见,从此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想退出这个公司了,股份退出协议应该怎么写?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出资到公司,就不能退出股份。2、股东如果不愿意再继承作为该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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