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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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协议是指双方在管理和使用特定账户时所签订的有效协议。以下是账户管理协议的构成要素: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账户的安全性,不得向他人泄露账户信息。
2、乙方有权查看账户中任何信息,并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冻结账户。
3、双方应就账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及解决。
二、免责声明:
1、甲方对因未能遵守本协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不对甲方账户中的任何信息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协议变更: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变更。
2、变更后的协议应及时签订,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或者在协议中确认后生效。
五、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一、定义:
1. 账户管理协议(“协议”)是指双方(用户和账户服务方)之间就账户管理事宜订立的协议。
2. 用户:指使用账户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3. 账户服务方:指向用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的服务方。
二、协议内容:
1. 用户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 用户保证提交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信息有变更应及时告知账户服务方。
3. 用户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用户若发现账户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应及时通知账户服务方。
4. 账户服务方有义务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
5. 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账户给他人使用,用户应对用户账户下发生的一切行为负责。
6. 账户服务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暂停或终止用户账户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7.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修改本协议内容,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用户。
三、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本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同意接受中华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定义账户管理协议:账户管理协议是指一项约定,由双方同意,规定了授权方可以对受托方的账户进行管理的权限。
2、合同形式:账户管理协议应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进行记录,以明确其内容,以便双方可以查阅,并作为证据予以有效性。
3、内容条款:账户管理协议应包含双方的联系信息,以及授权方和受托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的范围、内容、时间范围、授权方和受托方的守约义务、管理费用等。
4、生效条件:账户管理协议应根据双方的意思行为,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而更改。
5、终止条件:双方可以根据履行情况,随时终止账户管理协议,或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撤销要求,如果另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则双方可以立即终止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国银行《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2、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甲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乙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甲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甲方根据签章为乙方办理业务。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点办理。
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账务。乙方发生帐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帐务并及时向甲方发出对帐回单或确认信息。如果乙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甲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1、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2、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 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因未遵守《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甲方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这种协议书在某种情形下可能是无效的,法律不予支持。比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这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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