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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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有效写作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保险条款:财产保险合同应明确定义保险事故,详细规定被保险人的责任,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以及受益人的权利。
2. 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并且要及时报告保险事故,提供必要的证据和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4.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指合同有效期,保险期间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一般会比较长。
5. 投保份额:投保份额是指保险公司在每次财产保险中所负担的赔偿金额,一般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共同确定。
6. 理赔程序:理赔程序是保险公司处理财产保险理赔的步骤,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的实地勘查、理赔调查以及赔偿金额的核定等步骤。
一、家庭财产保险损失条款
1. 保险财产:本保险合同所保险的财产为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家庭、居室内固定家具及其他家庭用品,具体包括:
(1)家具:沙发、桌椅、床、衣柜、电视柜等固定家具;
(2)家电: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3)家私:毛巾、床单、被子、布艺制品、餐具、电灯等日常家用物品;
(4)珠宝首饰:金银饰品、珍珠、宝石等;
(5)其他家庭用品:书籍、收藏品、艺术品等。
2. 损失责任:保险公司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家庭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财产实际损失为准,不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
3. 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以下情况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1)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
(2)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由第三者盗窃或造成的损失;
(3)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雷电、洪水、火灾等),战争、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4)部门依法行使权力时所发生的损失;
(5)其他本合同未列明的情形。
一、总则
1.本责任免赔条款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凡在本条款中未另行规定的,则与《保险法》、《保险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关。
2.当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受本条款的限制时,保险人不承担超出此限制的责任。
二、意外伤害责任免赔条款
1.意外伤害责任免赔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伤害或死亡,保险人将承担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处于下列责任免赔情形之一,则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治疗的;
(2)被保险人醉酒或者受、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发生伤害的;
(3)被保险人因参加竞赛、比赛而发生伤害的;
(4)被保险人因参加危险运动而发生伤害的;
(5)被保险人因意外操作机械、驾驶机动车辆、使用载具而发生伤害的;
(6)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伤害的;
(7)被保险人因受放射物质、辐射而发生伤害的;
(8)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冲突而发生伤害的;
(9)其他不属于意外伤害范畴的。
三、健康责任免赔条款
1.健康责任免赔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发生健康原因而发生伤害或死亡,保险人将承担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处于下列责任免赔情形之一,则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1)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
一、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民众动以及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染引起的损失。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投保单号: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
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________________
以往损失情况: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项目号: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
(如此处不够,请在背面填写。)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_
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
项目号: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凡因财产及其相关利益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对其财产及相关利益都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具备三个成立要件,简称为三性,即合法性、经济性和可确定性。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凡因财产及其相关利益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对其财产及相关利益都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下列几种情况:
1、现有利益 现有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如投保人已购买的汽车、现有的机器设备和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等。 (1)所有权人对所拥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所有权人,由于其所拥有的财产一旦遭受损失就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其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该项财产进行投保。例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为其房屋投保家庭财产险,货物所有人可以为其货物投保运输保险等。 (2)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抵押与出质都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当债权不能获得清偿时,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具有从抵押或出质的财产价值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因而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存在。就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而言,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抵押物如果遭受损失会使银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因而银行对抵押物具有保险利益;在借款人还清款项之后,银行对抵押物的抵押权消失,其保险利益也随之消失。 (3)经营管理人对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经营管理人,因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一旦遭受损失就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而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该项财产投保。即企业的经营者,可以为其经营的财产投保企业财产险。 (4)财产的保管人对其保管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财产只要负有经济责任,就具有保险利益。例如,洗衣店对于客人已经洗完的衣物,在顾客还没有取走之前,对衣物负有保管的责任,衣物如果损坏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因而,其对那些被保管的衣物具有保险利益。
2、合法的、预期的利益 合法的、预期的利益也称期待利益,是指由现有利益产生的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如出租房屋而预期可以获得的租金收人,维修设备而预期可以得到的修理费收入等。 (1)承运人对到付的运费收入具有保险利益 在海上保险中,一旦船舶在运输途中遭遇海难,承运人由于没有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因此就收不到运费,就会遭受运费收入的损失,即承运人对到付的运费收人具有保险利益。 (2)投保人对保险财产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停产、减产或停业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和营业中断期间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等间接经济损失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只有当投保人投保了财产保险的情况下,才能投保利润损失保险。
3、责任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法律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责任保险)。投保人对其法律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如第三者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等。与此相对应的险种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还包括直接由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如雇主责任等,与此相对应的险种是雇主责任保险。
4、信用或保证利益 权利人对信用的安全具有保险利益(信用保险),义务人对请求保险人对信用给予保证具有保险利益(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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