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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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约定的加盟期限(以下简称“加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适用,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加盟期内,加盟商因任何原因要求退出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双方其他当事人;加盟商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并退出。
3.若加盟商在加盟期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20%的违约金。
4.加盟商在合同期满后,如有意向续签,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双方其他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经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5. 加盟商在合同期满后,若不续签,应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完成退出手续,否则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拒绝加盟商的退出申请,并要求加盟商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中通快递加盟商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加盟商有责任按照中通快递标准进行业务操作,保证客户收到高质量的服务。
2.中通快递有义务按照双方协议承诺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
3.双方应当遵守《中国快递行业协会快递企业行为准则》,积极推进社会公德文明规范。
二、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及相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需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如果一方拒绝纠正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
一、定义
1. 退出条款:是指加盟商在加盟期间,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约定,将合同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解除或终止的条款。
二、内容
1. 加盟商退出条款应包括加盟商申请退出的时间、方式、理由以及退出后的责任等内容。
2. 若加盟商提出退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附上必要的文件证明。
3. 加盟商提出退出时,应承担解除合同期间约定的全部责任,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而逃避责任。
4. 加盟商退出后,应将原来的营业执照、保险单等文件交还主体方,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合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5. 加盟商退出后,应就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结算,如果有欠款,应及时偿还。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四、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
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
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
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邀请,楼主问题:什么叫直营店?跟商、加盟商有什么区别?
首先说下商,企业的拓展模式有很多种,我们会讲到。
商与直营、加盟本质上是有所区别的,就是一些大户经销商,从厂家进货后分销给小的零售商,会有专门负责的批发。他所的货物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商,一般指专区企业佣金的商业单位。
我们再来看下连锁企业常见的几种拓展模式:直营、加盟、托管、收购、自由连锁、联营。
1.直营连锁:
在连锁的启动阶段,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的直营连锁扩张模式,即:公司或总部对各连锁店有所有权,统一管理与控制,分店没有法人资格。
2.:
又名特许连锁、协议连锁,加盟店所有权归加盟店主,原则上统一管理,盟主或总部对加盟店控制力相对弱。
3.托管连锁:
托管常见与酒店业,输出品牌和管理,按营业额收取托管费,投资风险小,盟主品牌要绝对强势;
托管加盟是在加盟的基础上,针对某些有需要的加盟店主进行托管。
4.收购兼并:
通过收购、政策兼并或控股联合等方式实现连锁,进行统一管理。
5.自由连锁:
又名自愿连锁,各加盟成员保持原有的经营权及经营方式,以共同的利益而联合在一起。
直营连锁:
优点:高度集权,易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与管控,连锁网络稳定,复制成功率高;
不足:扩张速度慢,资金人员需求等对企业压力大,是发展瓶颈;
风险:资金风险、人才风险。
特许加盟:
优点:扩张速度快,扩大规模须用资金少,扩大规模人才压力小;
不足:店难以控制,复制成功率低;
风险:管控风险。
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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