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沈律师,总共发布文章447篇。
干股激励退出条款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关于干股激励退出的条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干股激励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股权激励及优惠政策等。
第三条 乙方应当规范使用干股激励,不得利用干股激励从事行为;如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至【】,若乙方在期满前提出申请,则可终止本协议,双方均无违约责任。
第五条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中华共和国法律予以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关于干股激励退出条款协议的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一、定义
1.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公司”,是指由中国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控股子公司;
2.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受益人”,是指被授予干股激励权益的个人或者组织;
3.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干股激励”,是指公司授予受益人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股权激励,受益人持有公司股票而未获得股权。
二、协议内容
1. 公司向受益人授予干股激励,受益人除实际获得股权之外,将获得每股xx元的红利及其他相关权益。
2. 受益人在接受干股激励的同时,同意遵守本协议约定的退出条款,即受益人在收到任何形式的退出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卖出或转让给公司;
3. 公司有权在不损害受益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对本协议进行调整;
4. 如果受益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退出,则公司有权收回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并追究法律责任;
5. 其他有关本协议的约定,另行签订。
三、其他事宜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受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如有冲突,以中华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为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中途退出机制合约范本:
第一条 定义
1.1 “受让方”指接受其他股东股权的方;
1.2 “转让方”指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方;
1.3 “中途退出”指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再参与股权生意而退出的行为;
1.4 “股权债务”指由转让方投入或受让方承担的股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相关债务。
第二条 中途退出
2.1 转让方或受让方可在不影响其他股东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随时通知其他股东中途退出;
2.2 转让方或受让方中途退出后,应当及时报告并通知其他股东,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维护其他股东利益;
2.3 转让方或受让方中途退出,应当为其他股东提供有关其股权情况的真实、准确信息,并配合其他股东清理相关股权债务。
第三条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可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激励股权协议终止/退出通知书
关于本单位与你签订《***公司股权激励协议》,由于你存在本协议约定的过错行为,现根据《***公司股权激励协议》第 条的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决定自 年 月 日起,通知终止与你的股权激励关系,激励股权退出方法、股权金额计算及支付方式等事项,按照《***公司股权激励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 天内到本单位,办理激励股权协议终止/退出的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可联系: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签收栏
本人已经收到上述相关文件,并已知悉其内容。
签收人:
年 月 日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XXXX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币300万元,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指XXXX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XXXX有限公司按照《中华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股权分配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截至20XX年X月XX日止,公司注册资金为币300万元。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45%。
XXX: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XXX: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XXX: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
XXX: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
{!-- PGC_COLUMN --}
四、股权的计算
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可得分红为:股权比例×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股权激励
五、兑现时间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公司各股东,股东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公司财务部应在确定各股东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公司股东。分红应当以币形式支付,除非股东本人书面同意,公司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股东的权利义务
1、公司财务部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各股东对此享有知情权。
2、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各股东可得分红。
3、各股东对公司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各股东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所得股与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资成立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币xx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xx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
1.2、三方均认可是在xx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某某公司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登记
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登记。
5.2 股权登记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某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同666 » 干股激励退出条款协议怎么写(股东中途退出机制合约范本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