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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有效吗吗怎么写(棚户区拆迁国有土地的补偿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4-15 0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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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的有效性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是由政府部门和合法具备补偿资格的人签订的协议文件,旨在规范国家对有价值的国有土地的补偿。

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有效吗吗怎么写(棚户区拆迁国有土地的补偿条款怎么写)

一、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的有效性

1. 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是由部门和合法具备补偿资格的人签订的协议文件,旨在规范国家对有价值的国有土地的补偿。

2. 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有效性取决于:其中约定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署经过合法程序,以及双方当事人履行了当事人该履行的义务。

3. 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二十条规定,法院可以裁定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的有效性。

二、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的书写

1. 书写格式: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应严格按照部门规定的格式书写,并包含签署单位、日期、补偿金额等内容。

2. 注意事项:书写过程中,应注意补偿金额的准确性,补偿对象的真实有效性,双方签字时要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 有效期: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但具体有效期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协议书国有土地置换的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是指当发生土地征收时,由国家主管部门、征收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根据法定程序,同受征收人签订的关于补偿款项的协议文书。

此类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在实施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方可生效。

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

二、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面积、使用权归属、征收方式等;

三、补偿款项的有关事项,包括金额、发放方式、缴纳方式等;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协议的生效日期、变更和解除等。

此外,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还应当明确受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机制等。

协议书国有土地置换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通用条款

1、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棚户区拆迁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土地价款补偿原则,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土地使用权价款。

2、土地复垦费补偿标准:棚户区拆迁国有土地的复垦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土地复垦费用。

3、强制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棚户区拆迁被因搬迁而产生的安置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安置费用。

4、拆除房屋报酬标准:棚户区拆迁原被拆除的住房,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拆除报酬。

5、其他相关补偿标准:棚户区拆迁所涉及的其他各项补偿,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

二、特殊补偿条款

1、就业补偿:被因就业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就业损失费用。

2、购房补偿:被因拆迁搬迁而无法再住在原居住地的,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购房费用。

3、医疗保障补偿:老年人或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因拆迁搬迁而导致医疗保障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当地市确定的补偿标准,向被补偿医疗保障费用。

4、其他补偿:拆迁搬迁过程中被可能遭

国有土地出售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

联合购买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东邻:西邻:南邻:北邻: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页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页。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甲方的名义依法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中,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 (折亩)系由乙方单独出资借用甲方名义购买,该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为乙方,乙方对该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页2。

该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资购买,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页3。

三、鉴于甲方已与有关部门协商,该宗土地的价格为2.5万元/亩,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2.5万元/亩的价格在本协议签署后当日内支付给甲方15万元(壹拾伍万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划定后,按每亩2.5万元/亩的价格乙方实际所得土地亩数,甲乙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无论甲方实际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的价格与

本条约定的单价是否存在差价,双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双方均自愿放弃主张结算、支付差价的权利。

四、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五、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六、甲方自愿承诺:乙方有权在不该宗土地整体规划的情形下,可自由开发、使用、利用其享有权利的土地使用权;甲方自愿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所属土地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开发、利用、变性的相关事宜等。

七、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甲方全部股东自愿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字: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扩展:国有土地私自买卖是否合法?

我国法律禁止私自买卖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由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共和国森林法》、《中华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耕地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到户,农户家庭与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目前我国对集体土地提出了三权分立制度,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可以保留自己承包地的承包权,依法对外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即为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对土地的用途有明确的限制,流转后仅限农业用途。挖土卖掉属于土地,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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