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律师(认证律师)
合同666特邀用户:蒋律师,总共发布文章204篇。
一、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处罚条款:
1. 对于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将按照该行为的性质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措施。
2. 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擅自使用、移除、增加、更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或系统设置,未经批准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未经批准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加载、存储、传输或复制数据等。
3. 对于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以罚款、警告、拘留或者开除等处罚措施。
二、申请格式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是XXX,XX时间因为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现特此申请调整处罚措施,希望得到您的宽恕,并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的违规行为。
望得到您的理解和帮助,感谢!
此致
敬礼
XXX
一、安全技术规范的违反行为:
1.违反安全技术规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信息或设备;
2.不正当使用软件或系统资源;
3.安全技术设备;
4.传播病毒、木马、木马程序;
5.安全技术设施或系统数据;
6.未经授权改变安全技术设备的参数;
7.未经授权将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8.未经授权使用公司资料经营私营活动;
9.未经授权进入公司内部网络;
10.其他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二、处罚条款:
1.一经发现,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行为,处以相当于犯罪行为刑事处罚的民事罚款;
2.对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降低职务或开除等处分;
3.如果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
1、对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人员,将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1) 警告;
(2) 生效职务调整;
(3) 扣减工资或奖金;
(4) 减薪;
(5) 降级;
(6) 停职检查;
(7) 开除。
35kV交联聚乙烯电缆
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35KV电缆的招标通用订货,是相关设备通用订货合同的技术条款。
供货方应使用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IEC标准,在用户方同意时可以使用其他性能更高的标准。行业标准中已对产品质量分等作出规定的条款,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应达到优等品的标准。当以上标准中的条款与本技术条件发生偏差时,应以本技术条件为准。
3.使用条件
3.1运行条件
3.1.1系统额定电压:35kV
3.1.2系统最高运行电压:40.5kV
3.1.4系统频率:50Hz
3.1.5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含经消弧线圈接地)
3.2环境条件
3.2.1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m
3.2.2环境温度:-25℃~+45℃
3.2.3土壤热阻系数:1.2℃.m/W
3.2.4埋设深度:1.1米
3.2.5土壤温度:25℃
3.2.6空气温度:40℃
3.3敷设条件、安装位置及环境
3.3.1电缆敷设在沟道内,沟道雨季有积水,电缆会完全浸入水中。
3.3.2电缆敷设在排管内,排管材料为水泥、塑料或钢铁。
3.3.3电缆直接埋设在土壤中,埋设深度为1.01.5m。
3.3.4电缆终端安装于户内开关柜或户外杆塔上,电缆户外终端直接安装在户外电缆终端站内。
3.3.5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低于0℃。
3.3.6敷设电缆使用机械牵引4.1使用特性
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工作温度90℃,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250℃(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
4.2型号
投标电缆型号:YJV22或YJLV22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内护套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4.3电缆额定电压U0/U26/35kV4.4结构材料4.4.1导体
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导体采用绞合圆形紧压线芯,紧压系数不小于0.9。4.4.2挤出交联工艺
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采用公司的三层共挤挤塑机生产;挤出交联工艺采用导体预热、痰气加热、氮气冷却,全封闭干式交联。4.4.3绝缘
绝缘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5%。
任一断面的偏心率[(最大测量厚度-最小测量厚度)/最大测量度]不大于8%
导体屏蔽为交联挤包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均匀的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无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4.4.5绝缘屏蔽
导体屏蔽为交联挤包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均匀的包覆在绝缘层上,表面光滑,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绝缘屏蔽为可剥离型。绝缘屏蔽与金属屏蔽之间有沿缆身纵向(黄绿红)相色标志带。
4.4.6绝缘层含有杂质以及半导电层与绝缘层界面突起的限制;4.4.6.1绝缘层的杂质
a.不得有径向尺寸大于175μm的任何杂质(不透明材料或不均匀交联聚乙烯料);
b.每10cm3体积内的杂质数量不得超过9个(按径向尺寸5Oμm以上计);c.不得有径向突起大于1250μm的任何半透明物。
4.4.6.2半导电层与绝缘层界面的突起
a.从半导电层表面伸向绝缘层的突起径向尺寸不超过125μm;
b.从半导电层离开绝缘层的凹陷尺寸应不超过25Oμm。
4.4.7金属屏蔽
4.4.7.1金属屏蔽截面应满足短路电流容量要求。
4.4.7.2铜丝、铜带的连接应采用电焊或银焊,不允许采用锡焊或机械搭接。
4.4.7.3铜丝屏蔽结构的钢丝间距,平均为4mm,其最大间距应不大于6mm,铜丝外应用铜带或扁铜丝反向扎紧。
4.4.7.4铜带屏蔽结构
a.铜带屏蔽应采用搭盖或两层间隙绕包,搭盖率不小于20%,允许公差应在+10%范围内;
b.铜带绕包应连续、均匀、平整光滑,不能过紧,保证在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范围内不断裂;
c.对于单芯电缆,铜带厚度不小于0.12mm;对于三芯电缆,铜带厚度不小于0.1mm。
4.4.8内衬层及填充
缆芯间紧密填充聚丙烯绳、填充条或其他非吸湿性柔软材料,三芯电缆成缆
应外形圆整,成缆后绕包无纺布扎紧。不圆度不大于15%。
电缆不圆度=(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电缆标称外径_100%内衬层为黑色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护套料,内衬层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
4.4.8铠装
4.4.8.1根据电缆敷设条件需铠装时,采用钢带。
4.4.8.2钢带铠装应采用双层热镀锌钢带,绕包应平整光滑,钢带规格符合GB2952.3第4.2.1条的规定。
4.4.8.3钢丝铠装应采用热镀锌钢丝,钢丝规格符合GB2952.3第4.2.3条的规定。
4.4.9.1三芯电缆的外护套可采用聚氯乙烯(PVC)料或聚乙烯(PE)料挤包,其标称厚度按GB2952.3附录C择取,但标称值应个小于4mm;其平均厚度不得小于标称值,任一最小厚度不得小个标称值的85%。
4.4.9.2单芯电缆的外护会应由内层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外层为
聚氯乙烯(PVC)挤出护套组合而成。其厚度应分别符合本技术条件第4.2.8.2条和第4.2.10.1条的要求。
4.4.9.3外护套表面应连续印有制造厂名、电缆型号、电压、规格、生产年份和计米标志(不准凹印)。标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耐擦。
4.4.10电缆外径不圆整度[(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电缆最大外径)]应不大于15%。
4.4.11其他特殊要求
根据电缆使用条件的特殊要求(如防白蚁、阻燃等),订货时具体商定。
5.试验
5.1例行试验
5.1.1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GB/T3956规定。
5.1.2绝缘电阻测量试验
绝缘电阻测量试验符合GB/T12706.2-2002规定。
5.1.3局部放电试验
1.73U0(45kV)放电量不大于5pC。
5.1.4交流电压试验
3.5U0(91kV)/5min不击穿。
5.1.5内衬层耐压试验
直流15kV,1min或工频10kV,1min。
5.1.6外护层耐压试验
工频15kV或直流25kV。
5.2抽样试验
5.2.1结构检查
将符合本规范4.4中要求。
5.2.24h交流高压试验
4U0(104kV),4小时不击穿。
5.2.3热延伸试验
按GB/T12706.2-2002的规定。
5.2.4绝缘屏蔽的剥离力试验
按GB12706.1中16.3.14的规定,剥离力应不小于8N、不大于35N。
5.2.4抽样试验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复例行试验的有关项目。
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应连续喷码印刷电缆型号、规格、厂名和长度计米
6.1电缆交货长度每盘为一条,长度应大于m,一般m一盘。(通用订货盘长以商务合同为准)
6.2盘的外径不大于3m,宽度不大于2.0m。
6.3电缆内外头外护层、内护层应有良好可靠的两层防水密封且有可靠机械保护,以防在运输、施工过程中,电缆端头热缩帽破损导致线芯进水。
6.4电缆盘上应标明: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毛重、厂名、运输滚动注意事项,盘外包装应采用木板或铁皮。
7.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7.1应提供供货电缆所有有关的试验报告一套。
7.2当导体温度为90℃时,空气温度40℃时的电缆载流量。导体温度为70℃时,土壤热阻系数1.2℃m/W时的电缆载流量。7.3电缆的断面图及结构尺寸表。7.4导体的紧压系数,比重。
7.5提供_LPE绝缘材料和半导电屏蔽材料的进口来源及材料的性能指标参数。
目前只有gbz188-2014,没有gbz188-2017。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中华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88-2014
2014-05-14发布 2014-10-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3.1职业健康监护
3.2职业病
3.3职业禁忌证
4.总则
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
4.2责任和义务
4.3工作程序
4.4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
4.5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4.6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
4.7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4.8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4.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4.12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5.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5.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5.2四乙基铅
5.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5.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5.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5.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5.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5.8氧化锌
5.9砷
5.10胂/砷化氢(砷化三氢)
5.11磷及其无机化合物
5.12磷化氢
5.13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
5.14钒及其无机化合物
5.15有机锡化合物
5.16铊及其无机化合物
5.17羰基镍
5.18氟及其无机化合物
5.19苯(接触工业甲苯、参照执行)
5.20
5.21
5.22甲醇
5.23汽油
5.24溴甲烷
5.251,2-二氯乙烷
5.26正己烷
5.27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
5.28
5.29联苯胺
5.30氯气
5.31二氧化硫
5.32氮氧化物
5.33氨
5.34光气
5.35甲醛
5.36一甲胺
5.37一氧化碳
5.38硫化氢
5.39氯乙烯
5.40三氯乙烯
5.41氯丙烯
5.42氯丁二烯
5.43有机氟
5.44二异氰酸甲苯酯
5.45二甲基甲酰胺
5.46氰及腈类化合物
5.47酚(酚类化合物如甲酚、邻苯二酚、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参照执行)
5.48五氯酚
5.49氯甲醚[双(氯甲基)醚参照执行]
5.50丙烯酰胺
5.51偏二甲基肼
5.52硫酸二甲酯
5.53有机磷杀虫剂
5.54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5.55拟除虫菊酯类
5.56酸雾或酸酐
5.57致喘物
6.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6.1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结晶型二氧化硅粉尘)
6.2煤尘(包括煤矽尘)
6.3石棉粉尘
6.4其它粉尘
6.5棉尘(包括亚麻、软、黄麻粉尘)
7.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7.1噪声
7.2振动
7.3高温
7.4高气压
7.5紫外辐射(紫外线)
7.6微波
8.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8.1布鲁菌属
8.2炭疽芽孢杆菌(简称炭疽杆菌)
9.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9.1电工作业
9.2高处作业
9.3压力容器作业
9.4结核病防治工作
9.5肝炎病防治工作
9.6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9.7视屏作业
9.8高原作业
9.9航空作业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规范的说明
附录B(规范性附录)职业健康监护中医学常规检查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附录E(规范性附录)加压试验和氧敏感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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