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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怎么写有效(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11-18 05: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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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义条款连带责任担保:指甲方承诺担保乙方履行其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下之义务。

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怎么写有效(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条款怎么写)

一、定义条款

1. 连带责任担保:指甲方承诺担保乙方履行其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下之义务。

2. 担保人:指担保连带责任的甲方。

3. 被担保人:指受到担保连带责任保护的乙方。

二、担保范围

1. 甲方作为担保人,担保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下履行其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时,应签订有效的保证金协议,并将保证金存入乙方可以监督的账户内。

三、担保期间

1. 担保期间即为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2. 如果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内违反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担保,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连带责任

1. 甲方必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甲方证明乙方的违约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否则甲方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乙方违反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

五、连带责任的解除

1. 若乙方完全履行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甲方必须解除对乙方的连带责任。

2. 如果乙方违反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须对其违约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其他

1. 本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2.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订,即视为有效,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均具有可实施的法律效力。

合同担保连带责任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条款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担保人承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全额负责;

2、担保期限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3、担保期间内,担保人有义务全力支持被担保人履行其债务;

4、担保期限内担保人可以根据被担保人的发展情况或者协议双方之间的变化而做出调整;

5、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归还担保金额;

6、担保期限内的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担保金额的调整、担保金额的处理等。

合同担保连带责任应具备这些方面:

一、定义条款

1. 连带责任担保:指甲方承诺担保乙方履行其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下之义务。

2. 担保人:指担保连带责任的甲方。

3. 被担保人:指受到担保连带责任保护的乙方。

二、担保范围

1. 甲方作为担保人,担保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下履行其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时,应签订有效的保证金协议,并将保证金存入乙方可以监督的账户内。

三、担保期间

1. 担保期间即为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2. 如果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内违反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担保,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连带责任

1. 甲方必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甲方证明乙方的违约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否则甲方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乙方违反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

五、连带责任的解除

1. 若乙方完全履行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甲方必须解除对乙方的连带责任。

2. 如果乙方违反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须对其违约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其他

1. 本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2.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订,即视为有效,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均具有可实施的法律效力。

连带责任担保条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范本示例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二)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四)担保

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2)、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七)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八)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十)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扩展: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一、不可撤销担保的保证期限

  担保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在担保合同是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超过约定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6个月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三、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1、以担保物权的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2、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3、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

  4、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5、以担保是否为民法所明文规定为标准,担保可以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

  6、以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物的占有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占有担保物权与非占有担保物权。

  将标的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物权,为占有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和质权;非占有担保物权,指不把标的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仍继续使用、收益担保的物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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