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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批评教育条款怎么写(厦门事业单位考试安全承诺书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1-20 13: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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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批评教育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其内容应包含以下几点对不遵守部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事业单位批评教育条款怎么写(厦门事业单位考试安全承诺书怎么写才有效)

1、事业单位批评教育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其内容应包含以下几点:

(1)对不遵守部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2)对的人员应当进行严厉处理;

(3)对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4)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应当予以谴责;

(5)对出现问题的人员应当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6)对在职人员的行为应当追究到底,并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事业单位协议用人应包括的条款:

一、安全承诺内容:

1. 我保证在参加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遵守考试有关规定,不采取任何作弊行为。

2. 我将全面遵守考试过程中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考试材料、参加考试、查看成绩等。

3. 我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以任式考试的公正性,不利用任何外部环境或工具影响考试结果,不使用任何形式的、代答、窃取答案等方式参与考试。

4. 我保证不在考试过程中,以任何形式干扰、妨碍考试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擅自传播考试相关内容和资料,不以任何形式企图影响考试结果。

5. 如果我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并承担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组织者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我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二、安全承诺签字:

本人: 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协议用人必要条款:

一、定义:

本协议由(房东/事业单位)和(承租人)共同签署,旨在约定双方对于(房屋减免的金额)的减免情况。

二、减免金额:

1. 根据双方协商,事业单位向承租人减免(减免金额)。

2. 承租人应于(减免日期)之前将上述减免金额付清。

三、约束条款:

1. 减免金额不得转让或抵押,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分享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等行为。

2. 如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减免金额,另一方可要求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用等。

四、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减免日期)。

2.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事业单位用人劳动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根据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担任职务。

工作地点位于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门审批同意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六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__%,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一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规定执行。

八、其他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扩展: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的类别拨给经费,标准分别是:第一类人员每人每年9.5万元、第二类人员每人每年5.5万元、第三类人员每人每年4.5万元、第四类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第五类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上述经费标准包括聘用人员的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用经费的开支。聘用人员经费由某财政局按上述标准每月拨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各类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除特殊情况外,上调的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某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20%。超出财政供给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

今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某场用工薪酬变化等情况,对各类聘用人员的供给标准作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薪酬。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聘用人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聘用人员全年的薪酬(含奖金和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核拨该类人员经费标准的80%。

第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符合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性质,才能享受相关薪酬标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办理各项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比例支付。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及有关税费。

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每年1月20日前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使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类别、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购买情况报某财政局。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某直行政事业单位,各镇(区)参照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某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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