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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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标题:连锁店加盟合同
2. 合同双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3. 加盟内容: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开展连锁店加盟业务。
4. 加盟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用,金额为:X元,支付方式如下:(此处填写支付方式)
5. 加盟期限:本合同的加盟期限为X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年X月X日止。若乙方在期满前未提出解除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6. 保密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载的保密条款。
7.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双方签署本合同时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附件:附《连锁店加盟协议》。
9. 签字:双方代表签字
1、授权合同书内容应当包括:甲方和乙方的身份证明、签约地点、日期、签约双方意思表示与承诺、合同规定的事项、连锁店加盟具体条款及法律效力、责任、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2、甲方必须明确表达其同意和承诺,即甲方认可乙方的奶茶连锁店加盟授权,并向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条款,保证其加盟店的正常运营,负责营业收入的实时报告和收费管理;
(2)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外部披露乙方相关商业信息;
(3)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或改变乙方的规章制度;
(4)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加盟费,并确保其财务状况良好;
(5)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声誉的活动;
3、双方应当就连锁店加盟的有关事宜,签署有效的授权合同书,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一、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连锁店名称)
乙方:(加盟店名称)
二、合同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以其名义在(地址)开设及经营(连锁店名称)相关产品的专卖店;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合理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确保甲方品牌形象不受损失;
3. 乙方负责参与甲方招商活动,促销活动,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加盟店经营情况;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品质,安全和新颖;
5. 甲方承诺提供连锁店产品的市场培训、售后服务,并给予乙方技术支持;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章制度或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以任
式私下经营甲方相关产品;8. 合同期限:(自x年xx月至x年xx月)。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撤销,双方均需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三、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罚金或者解除本合同;
2. 如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有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者解除本合同;
4.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或者解除本合同;
5. 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追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需要注册公司,连锁店是指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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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连锁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事项一:加盟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注意事项二:加盟费用
总部对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加盟金,系指部在开店前,帮助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以及经营教育训练所付给总部的费用;所谓权利金,系指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商誉所付给总部的加盟费用,通常采年缴、季缴或月缴的方式为之;保证金系指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或为货款担保而所收的费用。加盟金在签约后就无法退回,所以加盟者在签约前便要仔细货比三家。权利金最好采月缴方式,最好不要一次开出好几张支票,以免届时要终止加盟也要不回权利金。保证金额当然是越少对加盟者越有保障。
注意事项三:概括条款
加盟合约内容长短不一,但有许多的加盟合约中都会有「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上,成为合约的附件,否则,管理规章是由总部订定,只要合约当中没有规定的,总部全部可以放在管理规章中,如此很可能造成加盟者许多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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