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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医院的征地补偿协议范例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5-02-22 05: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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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义:殡仪馆征地补偿协议:指受政府委托的殡仪馆与原住户就殡仪馆征地补偿事宜达成的一项书面协议。

殡仪馆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医院的征地补偿协议范例怎么写才有效)

一、定义:

1. 殡仪馆征地补偿协议:指受委托的殡仪馆与原住户就殡仪馆征地补偿事宜达成的一项书面协议。

2. 征地补偿:指征用原住户土地或建筑物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原住户支付的费用。

二、内容:

1. 殡仪馆征地补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身份、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征地补偿金额;

(3)补偿款项的付款方式;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协议的效力、解释、变更、解除等条款;

(6)争议的解决方式;

(7)其他必要的支付条款。

三、有效性:

1. 殡仪馆征地补偿协议一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即拥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义务遵守该协议的约定。

2. 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当按照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书占地补偿风力发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补偿协议

本协议是由(医院名称)与(所在地部门)就(医院名称)所处位置的征地补偿事宜而订立。

二、补偿内容

1. 甲方(部门)根据乙方(医院名称)的实际情况,将向乙方先行支付补偿费用,补偿费用总额为:(详述金额),并由甲方确定支付时间。

2. 乙方收取补偿费用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数搬迁,不得拒绝签署相应的搬迁协议,乙方搬迁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签字

本协议由甲方(部门)和乙方(医院名称)共同签字,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部门):

乙方(医院名称):

协议书占地补偿风力发电应具备这些方面:

1.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次征地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 征地人:(需要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或者义务人单位的名称)

3. 被征地人:(需要明确被征地人的姓名或者义务人单位的名称)

4. 征地对象:(需要明确为了什么目的而征地)

5. 征地范围:(需要明确征地的具体面积大小)

6. 补偿金额:(需要明确补偿金额)

7. 物业拆迁:(需要明确物业是否需要拆迁)

8. 补偿方式:(需要明确补偿方式,以现金形式或者货币形式)

9. 补偿时间:(需要明确补偿时间)

10. 协议的生效:(需要明确双方签字后协议的生效)

11. 其他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它条款)

12. 双方签字:(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风力发电转让协议书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

因建设__________风力发电,需要征用乙方土地。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并兼顾农民群众利益需签订本协议。

1、用地位置:_______________乡村

2、征地面积_____亩(耕地亩,荒地亩)。

3、征地补偿安置费按耕地元/亩,荒地元/亩。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额元。

4、甲方付给乙方征地补偿安置费后,乙方不得以任式阻拦__________风力发电项目施工。

5、__________风力发电项目征用乙方土地亩,其相应征用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终止。

6、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乙方不得更改或撕毁。

7、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扩展:2020永久占地补偿标准?

2020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三、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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