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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怎么写才有效(民事调解书个别条款怎么写的)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1-26 04: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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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

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怎么写才有效(民事调解书个别条款怎么写的)

一、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明;

2、借款金额、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

3、借款用途;

4、还款时间、期限、金额及利率;

5、如果有逾期款项,要求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及处理方式;

6、双方就借款事宜所订立的其他条款。

二、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需要遵守的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借款是由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以合同形式接受资金或者其他物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金额、利率按期归还资金或者其他物品的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法》: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借款协议的签订、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需要签订有效的合同,以确保借款交易的有效性。

三、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有效条件:

1、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明;

2、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借款金额、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

3、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借款用途;

4、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还款时间、期限、金额及利率;

5、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如果有逾期款项,要求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及处理方式;

6、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双方就借款事宜所订立的其他条款;

7、金融借款民事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

工伤调解书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调解条款:

1、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本调解书的约定;

2、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款项XXX元(大写),作为结清争议金额的折衷性和解;

3、在支付上述款项后,双方一概不得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双方当事人同意,此次调解即以本调解书为准,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5、本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对双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二、变更条款:

1、本调解书及其有关条款只有由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后方能变更;

2、双方如有变更该调解书的情况,应当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3、本调解书及其有关条款只有由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后方能生效;

4、变更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对双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工伤调解书应包括的内容:

一、民事调解书的有效写法:

  1.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该清楚地写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明确调解协议内容:应该清楚地在调解书中写明双方协议的内容,包括协议的标题、条款、签名等,以便双方可以更好地执行调解协议。

  3.清晰简明:要尽量使调解书语言清晰简明,不要添加不必要的文字,以保持调解书的简洁性,也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4.特别声明:另外,调解书中还应该有特别声明,提醒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内容可能会受到法律规定的影响,因此双方应当注意遵守法律规定。

工伤赔偿调解书范本示例

工伤赔偿调解书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乙方职工,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乙方车间因工作原因不慎受伤。为妥善解决甲方工伤待遇、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双方进行了充分、友好的协商,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行。

1、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甲方出院后按医院规定时间在家休养期间,乙方给予甲方15元/天的生活补助,另外额外补助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在家休养期间的护理费。

2、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于甲方返回公司上班后发当月工资时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第1条规定的补助款项。待上述款项付清之后,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再向乙方作任何请求或为任何不利乙方之行为。

3、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是双方真实意识的表示,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扩展:怎么能撤销工伤仲裁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 第180条的规定精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或者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其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其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可再次向作出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实的,应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规定的监督程序重新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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