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欠工程款怎么写才有效(工程款个人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7-13 11:07:40
  • 31
导读: 欠款人:确认欠款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追究责任。欠款金额:明确欠款金额,以便于准确确定欠款数目。

欠工程款怎么写才有效(工程款个人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1、欠款人:确认欠款人的姓名及,以便及时追究责任。

2、欠款金额:明确欠款金额,以便于准确确定欠款数目。

3、欠款时间:明确欠款时间,以便核实欠款时间是否正确。

4、应还款时间:明确欠款应还款时间,便于催款。

5、滞纳金:明确欠款滞纳金,以便追加滞纳金。

6、支付方式:明确支付方式,以便更好地收取款项。

7、法律责任:明确欠款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便督促其尽快归还欠款。

协议垫付工程款必要条款:

工程款个人借条应包含以下内容:

1、借款双方的姓名、地址。

2、借款时间、金额以及还款时间。

3、借款用途。

4、利息政策。

5、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等。

6、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协议垫付工程款应具备这些方面:

工程款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施工费用,主要用于施工中的材料、人工和机械费用等。根据具体情况,工程款的写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按金额分期支付: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期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详细明确每期的金额。

2. 按合同总价支付:甲方在施工完成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将施工费用按合同总价支付。

3. 按施工进度支付: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对乙方支付施工费用,每次支付的金额与工程进度有关。

4. 连续支付: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连续支付乙方施工费用,每次支付的金额固定不变。

5. 借贷支付:甲方提供贷款给乙方,乙方在偿还贷款后,甲方再支付施工费用。

选择哪种支付方式,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费用、偿还贷款时间等情况共同确定。

工程款结算协议范本示例

工程合约编号: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竣工结算协议如下:

一、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施工的上述合同范围内以及甲方交由乙方施工的本工程合同范围外新增项目的最终结算总造价合计为:币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元),此结算金额为双方认可的最终结算金额,该金额已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施工措施费、各项规费、利润、税金等甲方应付乙方的所有本工程款项及费用。

二、上述工程结算总造价包括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所有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所有本工程施工费用;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三、上述工程结算总造价,甲方在扣除本协议签订前已付工程款、应扣其他款项(详下述备注第2条)以及合同约定保修金(结算总造价的________%)的剩余工程款分次支付给乙方,但乙方须于付款前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向甲方交清所有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市档案馆移交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电子文档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此笔剩余工程款。

剩余工程款计算如下:

_______________-—(已付工程款___________+保修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上述金额单位均为币_____元。

2、甲方实际支付上笔款项时,除扣除上述计算式中费用外,还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等所有应扣未扣款项或代缴费用,但乙方开具的工程金额应包括所有应扣费用金额。

四、双方结算后须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责任义务,包括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乙方履行保修义务等。

如发生保修事宜,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另行委托维修单位,所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在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的,乙方承诺承担全部保修责任及费用。

五、乙方保修金_____________元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年后,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应付的维修维护等费用及质量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余额(如有)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扩展:为单位垫付工程款属于施工合同纠纷吗?

个人为单位(施工合同的一方)垫付工程款的借贷行为不应视为施工合同纠纷,应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债务纠纷,适用于《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调整;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承建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的纠纷,这种纠纷适用于《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施工合同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