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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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参股合伙协议是参股者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其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参股者的名称、身份证号码、和地址;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三、参股金额、参股比例、参股时间;
四、参股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合伙企业内的权利与义务;
五、合伙企业的管理结构、管理机制、经营活动的范围和责任分工;
六、合伙企业的商誉、存货、财物的管理、运用和处置;
七、财务报告的发布、审计方式及处理不当行为;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终止和清算;
九、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一、合伙开酒店合伙合同的签订及生效:
1. 合伙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认真准备合伙资金,并签订本合同;
2. 合伙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在具备经营旅店的必要条件后,立即开始经营旅店;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换发原件后生效。
二、合伙开酒店的内容:
1. 合伙人应承担共同准备资金,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由某一方独立准备资金,依法设立合伙企业,并共同经营旅店;
2. 合伙人应签订财务管理协议,明确分配财务收入及支出,包括投入、收益、分红、投资等;
3. 合伙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得、违规经营;
4. 合伙人应当尽责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保证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
5. 合伙人应当共同负责旅店的管理,合伙人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6. 合伙人应尊重彼此,遵守合伙企业章程,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三、合伙开酒店的解散及终止:
1. 合伙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及时履行合同约定;
2. 合伙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商一致后解散合伙企业;
3.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将争议提交法院裁决;
4. 在合伙期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伙;
5.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
1、合伙协议的甲方(饭店)及乙方(参股方):详细列出双方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2、合伙协议目的:确定双方成立合伙企业,共同运营饭店。
3、合伙资金:确定双方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式,以及贡献投资者的股份比例。
4、合伙利义务:确定双方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权限、财务责任和决策议事权,以及合伙人的其他义务和行为规范。
5、合伙企业的运营:确定双方的合作方式,以及合伙企业的运营和发展等事项。
6、合伙期限:确定双方的合作期限。
7、合伙解散:确定双方的解散方式,以及解散时的资金处理等。
8、违约责任:确定双方违反协议时的责任和处罚。
9、争议解决:确定双方在争议解决方面的责任和行为。
10、其他:确定其他未尽事宜。
第一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伙宗旨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六条: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到期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进行协议续签。
第七条:合伙人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比例___________!!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第九条:企业法人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方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办理工商、、卫生等经营手续。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1、利润分配,双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一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事务处理方式及负责人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4、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伙的终止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的目的不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应全面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伙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所谓经营范围,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从原则上讲,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登记。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其中,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经营范围需要审批的,应依法经过审批。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这里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合伙人在设立时将要经营的项目涉及审批的,必须事先经过审批,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审批文件;另一种情况是,申请时的经营项目不涉及审批项目的,则不必经过批准,不需要提交审批文件,但设立后需要扩大或者改变经营范围时,扩大或者改变的经营范围涉及审批的,还必须经过审批且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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