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校园欺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校园欺凌惩罚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11-08 15:17:39
  • 42
导读: 协议书的内容定义:本协议书是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处理程序的详细说明。

校园欺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校园欺凌惩罚条款怎么写)

一、协议书的内容

1.定义:本协议书是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处理程序的详细说明。

2.定义“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学校内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物理行为等)对他人造成心理或肢体伤害,并影响其正常学习、生活,以及学校正常学习秩序的行为。

3.处理程序:如果发现有学生受到校园欺凌,首先有义务告知校方,校方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若欺凌行为比较轻微,校方将通过开展心理咨询,让学生了解正确的行为准则,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的行为。

(2)若欺凌行为较重,校方将会依照校规校纪,对欺凌者进行警告、罚款或者停课等处分。

4.保护受害者:校方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受害者,以确保其安全,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5.制定和实施相关措施:校方将制定一系列针对校园欺凌的规定,以确保学校的秩序,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二、协议书的有效性

1.时效性:本协议书所制定的措施将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年。

2.约束力:本协议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两方都有义务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书约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3.责任承担:本协议书中双方都有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以确保校园欺凌的有效控制。

化解协议书校园欺凌防范应包括的内容:

1. 校园欺凌行为是严重违反校规,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2. 如发现有学生以物理、精神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欺凌行为,将会受到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开除处分。

3. 如发现有学生以言语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欺凌行为,将会受到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开除处分。

4. 如有学生参与网络欺凌行为,将会受到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开除处分。

5. 如有学生在校外参与欺凌行为,将会受到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开除处分。

6. 所有的欺凌行为都将被记入学生的学习档案,将影响他们的学习晋升。

化解协议书校园欺凌防范应涵盖如下条款:

校园欺凌惩罚条款: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如威胁、诋毁、侮辱、排挤、歧视等;

二、发现欺凌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根据欺凌行为的程度和影响,将可能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罚;

三、学生家长或老师发现学生有欺凌行为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将对此行为进行调查;

四、学校将组织专人负责监督学生在校内的欺凌行为,并及时处理;

五、学校将采取措施,加强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使学生了解欺凌的危害性,促使学生尊重他人,遵守校园道德;

六、学校将组织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问题处理机制,明确和落实处理程序和相关责任;

七、学校将不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及时发现孩子可能受到的欺凌行为,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八、学校将定期开展专题讨论,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的认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欺凌现象;

九、学校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理结果公开通报,并及时进行跟踪,确保处理结果得到有效落实。

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制度范本示例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特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及措施。

2、 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3、 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方案及措施: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的各部门负责制、全员共同参与的组织格局。

3、 总经办负责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全员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提供其素质和责任意识。

4、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内容,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岗位工作的安全生产职责。

5、 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做好与供货单位的沟通工作,保障购进商品安全到达公司仓库,质管部应加强对公司首营企业和首营客户的资质审核工作,确实保障购销渠道合法。

6、 负责储存及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商品的储存及养护工作,切实保障商品储存期间的质量。

7、 负责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跟踪发货物流,切实保障销售商品能平安到达客户指定送货地点。

8、 负责运输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强制保养”的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各级维护,严格执行交通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9、 总经办应完善员工档案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沟通和了解,及时掌握员工的工作动态,及時消除员工的负面情绪,减少工作安全事故的发生。

10、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有序和高效地处理行,有效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1

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树立“事故无处不在,认真方能避免”的警醒意识。人员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文案?

校园欺凌通常指一名学生长期、多次、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也有可能是类似性扰般的谈论性或对身体部位的评论、讥笑等。如今这类事件再次推上风口浪尖,引起社会的重视。那么2019年校园欺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校园欺凌有什么危害?

校园欺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