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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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处罚条款
一、定义
1.本文件“学校食品安全处罚条款”,是指在学校校内食堂、食品售卖场所及相关部门,针对食品安全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内制度,确定并执行的处罚措施。
二、处罚范围
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擅自添加有毒物质或者掺假的行为;
2. 对于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3. 对于没有遵守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和程序;
4. 对于违反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对于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违规行为等。
三、处罚力度
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擅自添加有毒物质或者掺假的行为,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并依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经校内调查后,将依照学校规定执行处罚;
3. 对于没有遵守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和程序,将依照学校规定执行处罚;
4. 对于违反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将依照学校规定执行处罚;
5. 对于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违规行为,将依照学校规定执行处罚。
四、处罚方式
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擅自添加有毒物质或者掺假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2. 对于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3. 对于没有遵守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和程序,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
1、投诉条款:
a) 申请人须向当地工商局提出书面投诉;
b) 投诉内容应包括投诉主体的名称、以及投诉的事实和理由;
c) 投诉书面应提供有助于查明事实和证明责任的证据,如有必要,投诉人应当准备投诉人自己可以提供的证据;
d) 投诉人应当准备可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e) 工商局将根据投诉情况和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处理判决;
f) 投诉人应当按照工商局的处理判决执行。
学校食品安全处罚条款
一、为维护食品安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本校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行为将依据《中华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本校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本校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添加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校内食品,严重者将依法移送司法处理。
三、学校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将处以警告或者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也可以取消相应的食品营业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有关。
四、学校禁止强迫学生使用不安全的食品,凡违反本规定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由学校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确保食品安全无虞。
六、本校食品安全处罚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精神,深入宣传《中华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按照市局和区食安委统一工作部署,区质监局决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充分认识到这是一次区质监局对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的全面展示,是一次与社会各界的直接沟通,是一次有效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大好机遇。通过宣传,让社会各界广泛深入了解区质监局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已取得的成效,使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企业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___年6月11日至20日,其中6月17日为质监主题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
三、活动主题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一)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6月11日上午在区漕运广场参加区食安委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活动,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展板,现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展示假劣食品,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和投诉举报。
参加人员:食品生产监管科、稽查队工作人员各2人。
(二)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非法添加科普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引导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参加人员:食品生产监管科、稽查队、检测所及质监科、标准计量科工作人员,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
(三)举办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媒体记者深入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所实验室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参观食品检测实验室,近距离观摩食品检验检测流程,了解食品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演示,讲解实用的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等。
参加人员: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各2人,信息、区电视台记者,区、区食安办领导,局领导及检测所相关工作人员。
(四)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区分管领导、区食安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媒体记者,实地参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XX公司碱厂,了解食品添加剂生产、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全过程。
参加人员: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各2人,信息、区电视台记者,区、区食安办领导,质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组织印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添加剂实用知识以及食品安全消费常识等内容的宣传材料,开展流动宣传或在社区广场、校园、农村集市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等,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了解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食用和使用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
参加人员:食品生产监管科、稽查队、检测所工作人员。
(六)运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报纸、互联网和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张贴海报标语、设立公众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质检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打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宣传效果,形成“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我一定好好读书,认真学习,不辜负您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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