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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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移交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甲方(移交方)乙方(接收方)
二、移交材料:模具件
三、移交时间:
四、移交地点:
五、移交方式:
六、移交数量:
七、移交费用:
八、质量要求:表面处理、尺寸精度等
九、检验标准:
十、技术文件:
十一、其他条款:
十二、签字确认:甲方和乙方在此共同确认上述内容,并签字确认。
一、合同格式:
1. 合同标题:木塑模具加工定制合同
2. 合同双方: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3. 合同签订日期:
二、合同内容:
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日期及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给乙方提供足够的木塑模具加工需求,并且支付相应的费用。
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质量优良的木塑模具加工定务,按照约定的进度和标准完成木塑模具加工定制工作。
3. 甲乙双方确定的木塑模具加工定制工作的报价方式、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4. 甲乙双方若就本合同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议双方以书面方式解决;如未达成一致,可将争议提交有关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约定:
1. 如因本合同中约定的木塑模具加工定制工作出现延误,受影响方有权要求造成延误的方赔偿损失。
2. 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书面确认。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约定的结束日期。
一、定义
1.本协议所称“模具”,是指用于加工金属或塑料材料制品的工具,其形状、尺寸和结构是经过特定设计定制而成,并且可以反复使用。
2.本协议所称“制造”,是指根据客户要求,按照客户提供的图纸、规格和样品,采用冲压、拉伸、热处理等工艺将原材料加工成型组装而成的模具。
二、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提供准确的模具图纸、规格及模具材料要求,并对其合法性负责。
2.受托方责任: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按时、质量保证完成制造,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合同内容
1.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模具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
2.委托方应按时支付受托方的服务费用;
3.受托方应对模具的质量负责,并承诺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制造;
4.双方共同负责保护模具的知识产权,不得披露给第三方;
5.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
四、条款修改
1.双方经协商后,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协议;
3.任何一方发现本协议存在错误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修改。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或者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制作模具。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方法(标准)及地点:
1、质量标准和要求:模具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执行。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制造模具。
(2)合格模具定义:
①模具必须符合经甲方确认后的模具结构图;
②模具必须生产出符合甲方提供的正式零件图纸要求;
③模具寿命必须符合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
2、验收方法(标准):
①按甲方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
②模具结构验收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每次验收必须有双方签署的验收必须符合模具结构图纸。报告,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在验收报告上注明下次验收期限。
1、原材料来源:模具制造生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若乙方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四条: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法及验收:
本合同模具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试模、送样,并经双方确认签板后视为模具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所。
3、交货时间:乙方模具生产自付款之日起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迟交1日,罚款200元)。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经甲方书面形式确认后,交付时间可以按延误时间顺延。
4、运杂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模具总金额为_________万元。共套模具。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试模合格交付使用个月内付%
第六条:技术资料提供及保管:
第七条:质量异议/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供应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将质量事故状况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妥善保管;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赶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2、如甲方未按上款要求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供应之产品为合格品;如乙方未按上款要求保证进行售后服务,则视为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3、其他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双方签订的供方产品质量技术协议执行。
1、本合同约定的模具自甲方支付定金开始,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资料、乙方物料清单以在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交货时,乙方必须交还甲方在合同签定以及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模具的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涉及到资料中技术秘密的保管和有关约定按双方签署的《技术秘密协议》执行。及经后生产合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的附件。履行过程中交付的文件技术资料,具体的资料给还按双方签定的《技术保密协议》I中第9条规定及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3)规定执行。
2、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的变更按双方签署的《模具委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中“工程变更条款”执行。
第九条: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并由顺德市经济合同鉴定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生效、附件、文字。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之后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本合同权利不可转让。
4、本合同附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协商未果的,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模具加工协议
定作方: 承揽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一、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生产__ 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模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序 号 零件名称 穴 数(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元) 交货条件
总价: (含17%)
二、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模具用料由承揽方提供)。
三、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定作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定作方负责交付给承揽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
2. 定作方负责交付给承揽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承揽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定作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承揽方应征询定作方意见,由定作方确认。
4. 承揽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定作方去承揽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承揽方提品样品到定作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承揽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承揽方负责根据定作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承揽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定作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承揽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承揽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定作方确认。如需修/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 模具由定作方认证合格后,由承揽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定作方同意承揽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承揽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承揽方必须根据定作方或定作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定作方生产的所有模具,承揽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定作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Autocad或Pro-Eng(PRO-el2)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定作方以供批准。
四、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承揽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定作方提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承揽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承揽方进行技术交流或承揽方派工程人员到定作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3. 承揽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定作方的品质要求
4. 承揽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承揽方的交货要求:
日产能:_______K 月产能:______K
5. 承揽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40万次。
6. 未经定作方允许,严禁承揽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承揽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五、商务条款:
1 .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RMB___!!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承揽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定作方要求费用:
1.3.1 承揽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3.2 承揽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 承揽方提供给定作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800套)的费用;
1.3.4 承揽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 承揽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定作方书面要求承揽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 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承揽方不需向定作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承揽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定作方报价,由定作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承揽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定作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定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承揽方应根据定作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承揽方在收到定作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__25__天
2.2 由于定作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 如果承揽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定作方又急需生产,承揽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 单独结算的方式: 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
3.1.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为币_________元整(币________元整),定作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分摊在首50K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50K,定作方需补给承揽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1.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承揽方提供(模具总额的___0%),定作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定作方书面确认后,承揽方方可接受定作方或定作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定作方授权的第三方同定作方承揽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六、 产品品质保证
承揽方在完成模具后,承揽方同意按照定作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定作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七、模具所有权
1.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干涉定作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承揽方生产,由承揽方负责保管,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定作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承揽方处转出时,承揽方必须配合定作方或定作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承揽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定作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承揽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承揽方承担。
八、 模具维护
1. 承揽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承揽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承揽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承揽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定作方提出。如定作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定作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承揽方每三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定作方。承揽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定作方另行提出要求。
九、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定作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定作方所拥有,未经定作方许可,承揽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仅同意承揽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定作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承揽方同意其不会将定作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定作方有权追究承揽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定作方书面许可,承揽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承揽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定作方许可,严禁承揽方使用本模具向除定作方或定作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承揽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定作方与承揽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如果承揽方方未能按五、2.1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承揽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承揽方须付给定作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承揽方的原因造成承揽方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定作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承揽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生产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合同>>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承揽方的原因造成承揽方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定作方的要求,使定作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定作方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定作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承揽方除退还所有前期定作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承揽方另外承担定作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承揽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定作方允许定作方免责。承揽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定作方,并且承揽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周以上,定作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市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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