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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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沟通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它能够帮助团队成员正确理解任务目标,统一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在工作中,有效沟通的具体行为包括:
1. 重视沟通的重要性:对于每一个任务目标,都应该把沟通当做首要任务,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所有人都明确任务的意义、目标、时间表等内容。
2. 建立清晰的沟通渠道: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传达,及时解决团队成员之间的问题,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如召开例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等。
3. 有效的确认反馈:每一次沟通都要有效的进行确认反馈,确保沟通的内容和实施的任务都没有遗漏,并且能够得到正确的执行。
4. 良好的沟通氛围: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使大家在沟通中能够得到支持,理解与尊重,不断提升沟通的效率,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
在以往工作中,我注重有效沟通,为了实现项目的有效进展,我以下的案例均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一、技术沟通
在某项软件项目中,我和一位开发者一起工作,他对项目中的技术问题提出了质疑,我就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让他理解了软件的原理,并明白了解决方案,最终帮助他解决了技术难题,使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二、团队沟通
在某项流程优化项目中,我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一起工作。为了把握项目的进度,我定期邀请团队成员参加沟通会议,细致地分析每个步骤的进展情况,让每个成员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最终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客户沟通
在某个客户需求项目中,客户要求较高,为了实现客户的需求,我和客户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客户的反馈,并积极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成功满足客户需求,取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
合约商务工作中的小故事可以有很多种,比如说一个关于成功签订合同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一家企业成功签订合同的故事。这家企业是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它想要开发一款新的软件,但是由于资金有限,他们无法自行完成这个项目。
于是他们开始寻找能够帮助他们完成这个项目的外部服务商,并决定与一家合作伙伴公司签订合同。他们开始和这家公司谈判,看看他们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然后双方谈判达成一致,最终签订了合同。
签订合同后,双方立即开始执行,这家公司开始为企业开发新的软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最终,新软件正式上线,这家企业也因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这家企业与他们的合作伙伴公司之间的合同签订,不仅使企业获得了成功,也为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他们将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位于中国 市 区 路 号的外商独资企业(“本公司”),与 公司,一家位于 公司签订。
双方同意互相提供机密信息(定义如下),以便双方基于将来可能建立的采购或业务、合作或顾问关系而对另一方的产品、服务、业务和/或技术进行评估(“目的”)。
“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披露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该等机密信息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若以口头形式提供,则披露方应于披露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 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 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3) 已由信息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
(4) 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5)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保密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与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经其他途径知悉或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合同内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将该签署的保密合同及时交予另一方。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权擅自将另一方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关内容,本合同第5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寻求保护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在合同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对方的书面要求,任何一方应及时销毁或归还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一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合同目的之权利外,本合同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任何一方,同时也未将任何一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
本合同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本公司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另一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本合同对双方及其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且保护其合法权益。本合同任一条款之无法实施并不视为该条款被放弃。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由中华共和国法律管辖。合同双方同意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上海市地方法院管辖。
13.迟延履行及救济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视作放弃行为。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并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进一步的行使权利,也并不排除对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双方同意金钱赔偿不足以补偿因对方违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权因此要求特别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补救措施。任何救济方式不得视作违约的排他性救济方式,但应作为其他合法的补救措施之补充。
14.与进出口相关的法律
双方应遵守与因本合同而提供的产品、技术数据或软件有关的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进出口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未经授权许可,接受方不得将该等产品、技术数据、软件或直接产品向该等法律、法规及条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国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条规定义务于本合同终止或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日期:__日期: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也就是说保密协议的时间规定不得超过两年,涉及到一些特殊行业的具体单位,可延长至三年到五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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