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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条款英文怎么写(一次性有效救助证明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5-01-05 06: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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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for shall be based on need, as by the agency the program.Process: An must be and to the agency in order to receive .

救助条款英文怎么写(一次性有效救助证明怎么写)

1. Assistance Eligibility: Eligibility for assistance shall be based on financial need, as determined by the agency administering the program.

2. Application Process: An application must be completed and submitted to the administering agency in order to receive assistance.

3. Documentation: Applicants must provide documentation of their income, expenses, assets and liabilities in order to verify their financial need.

4. Assistance Amount: The amount of assistance provided will depend on the applicant’s financial need and the availability of funds.

5. Duration: Assistance is generally provided on a temporary basis, and may not exceed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6. Renewal: Assistance may be renewed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administering agency, based on the applicant’s continued eligibility.

7. Termination of Assistance: Assistance may be terminated if the applicant no longer meets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or has failed to comply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assistance program.

救助社会证明的注意事项:

一次性有效救助证明

本证明书由(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颁发,证明兹(姓名)于(日期)获得一次性有效救助,金额为(金额)币。

特此证明。

(单位签字)

(印章)

(日期)

救助社会证明注意事项:

要写一份有效的救助申请书,首先要确保你的申请书内容完整、准确、清楚,并且明确表达申请人的需求。

1. 在写申请书之前,应该充分了解你正在申请的救助项目和政策,以便能够更好地将自己的情况描述清楚。

2. 详细描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结构、收入、资产状况、健康状况等,以便审核机构可以确定申请人的真实性。

3. 向审核机构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如申请表、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以便审核机构能够更好地验证申请人的信息。

4. 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救助理由,让审核机构了解你需要救助的原因,以便他们能够客观、全面地考虑你的申请。

5. 在申请书中明确写出你期望得到的帮助,以便审核机构能够了解你的实际需求,并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总结范本示例

20__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

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20__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办公室[20__]32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新申报低保对象进行认定,通过组织申报对象培训,原来有9户对象申报,其中有3户对象资料未交齐自动放弃。

至本年度11月,总计有低保对象53户,保障人口87人,占社区非农

业人口总数的1.67%,月发放低保金27224元,全年总计发放低保金313392元。

三、做好20__年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办公室[20__]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做好20__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

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__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总结人:罗

20__年_月_日

扩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社会救助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法第四条第一项之当年度一定金额及第二项之最低生活费,中央、直辖市主管应于前一年九月三十日前公告之。

第 3 条 本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二款所定特定境遇单亲家庭,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独自扶养未满十八岁未婚仍在学子女之家庭: 一、配偶死亡。

二、配偶失踪,经向报案协寻未获,达六个月以上。

三、经法院判决离婚确定或因受家庭暴力已完成协议离婚登记。

四、因受家庭暴力,已提起离婚之诉。

五、配偶处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一年以上,且在执行中。申请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且独自扶养十八岁至二十五岁在国内就读属于本法第五条之三第一款规定学校子女,或独自照顾无生活自理能力身心障碍子女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得视实际需要及财政能力,认定其为特定境遇单亲家庭。

第 4 条 本法第五条第二项第三款所称无扶养能力,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动产及不动产未超过中央、直辖市主管公告当年度一定金额者:

一、列册低收入户。

二、罹患严重伤、病,必须三个月以上之治疗或疗养致不能工作。

三、独自照顾特定身心障碍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养亲属,致不能工作。

四、身心障碍致不能工作。五、依就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失业认定或依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办理失业再认定,并取得失业认定证明。本法第五条之三第四款及前项第三款所定特定身心障碍及特定病症之范围,如附表一及附表二。

第 5 条 本法第五条之三年龄之计算,以调查当时之实足年龄为准。

第 6 条 依本法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之调查及访问,直辖市、县 (市) 主管应予以记录,并建立个案辅导资料。

第 7 条 本法第十三条所定之调查,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完成,分类列册登记,如有异动,应随时变更。

第 8 条 直辖市、县 (市) 主管依本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低收入户中有工作能力者辅助其自立时,得转介各相关目的事业主管配合办理。经依规定予以辅助仍不能适应者,得调整之;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调整者,不予扶助。

第 9 条 依本法第十八条或第二十一条申请医疗补助或急难救助者,应备齐申请表件,检同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 (镇、市、区) 公所提出,转户籍所在地主管申请之。但遇有急迫情形者,得由户籍所在地主管查明先行办理救助,再行补送有关表件。

第 10 条 本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户内人口,指同一户籍并共同生活者;所称失业,指依就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失业认定或依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办理失业再认定,并取得失业认定证明者;所称入营服役,指应征集召集入营服兵役或替代役现役者。

第 11 条 本法第二十四条所称当地乡 (镇、市、区) 公所,依下列情形定之:

一、有户籍者:为户籍所在地之乡 (镇、市、区) 公所。二、户籍不明者:为路倒或尸体发现地之乡 (镇、市、区) 公所。前项情形,应行办理葬埋之,认有必要时,得协调尸体所在地之乡 (镇、市、区) 公所协助办理。乡 (镇、市、区) 公所办理葬埋时,应将所知死亡者之性别、身世、出生与死亡年月日、埋葬地点及死亡原因列册登记保存;户籍不明者,并应将其照片、身体特征或其他足资辨识之资料列册登记保存。协助办理葬埋之乡 (镇、市、区) 公所,应将前项列册登记保存资料,送原请求协助乡 (镇、市、区) 公所保存。

第 12 条 私人或团体赞助社会救助事业捐赠之土地、财物,得依有关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税捐。依本法办理社会救助事业,非以营利为目的者,得依有关税法规定申请免征税捐。

第 13 条 本法第四十四条之一第二项所称公开征信,指将接受之捐赠之基本资料及办理情形,至少每三个月于网际网路、 (构) 发行之刊物或新闻纸公告。前项基本资料,包括姓名、金额、捐款日期及指定捐赠项目。

第 14 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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