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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怎么写才有效(协议离婚居住权有效吗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5-10 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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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正式书面形式:本人______,申请获得居住权。具体内容应包括:本人的姓名;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地址;申请原因及理由;本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居住权怎么写才有效(协议离婚居住权有效吗怎么写)

正式书面形式:本人______,申请获得居住权。

具体内容应包括:1、本人的姓名;2、本人的身份证号码;3、申请地址;4、申请原因及理由;5、本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儿子协议居住权房子承诺父亲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居住权有效,一般情况下,应当书面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双方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协议离婚居住权的内容应当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②双方对本次协议离婚的看法;③本次协议离婚的有关内容,如子女抚养权、连带责任、分割财产等;④本次协议离婚的生效日期;⑤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在协议离婚居住权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居住权进行约定,如由谁来担任孩子的抚养权、由谁来承担房屋的租金和物业费等。

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协议离婚的相关事项,如子女抚养权、经济补偿金、财产分割等。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居住权中确定本次协议离婚的生效日期,并将协议离婚居住权中的内容签字确认,以确保本次协议离婚的有效性。

儿子协议居住权房子承诺父亲应包括下列内容:

协议离婚居住权有效,一般情况下,应当书面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双方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协议离婚居住权的内容应当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②双方对本次协议离婚的看法;③本次协议离婚的有关内容,如子女抚养权、连带责任、分割财产等;④本次协议离婚的生效日期;⑤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在协议离婚居住权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居住权进行约定,如由谁来担任孩子的抚养权、由谁来承担房屋的租金和物业费等。

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协议离婚的相关事项,如子女抚养权、经济补偿金、财产分割等。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居住权中确定本次协议离婚的生效日期,并将协议离婚居住权中的内容签字确认,以确保本次协议离婚的有效性。

居住权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父子关系,另鉴于甲方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由乙方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为了保障乙方对该房屋的居住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21年2月14日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一、设立居住权房屋位置及基本状况甲方将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房屋为乙方设立居住权,该房屋的基本状况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二、居住权期限

1、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屋居住权从办理登记之日起至乙方去世之日止。

2、在上述居住权期间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注销手续,乙方的居住权自办理注销之日终止。

三、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期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在2021年1月8日之前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三、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乙方在居住权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售该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在居住权期间,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添置设施设备,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3、甲方同意,乙方在居住权期间,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对外出租,出租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甲方同意,乙方在居住权期间,乙方可以同意他人与乙方共同居住及生活。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延期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则甲方购买该房屋时乙方的出资币600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币陆百万元)视为甲方向乙方借款,甲方应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从乙方实际出资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

五、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动产登记部门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扩展:居住权协议怎么签订?

居住权合同应写明居住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居住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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