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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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主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备案的法律条款:
(1) 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开展任何活动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2)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期向街道办事处报送其活动的进展情况,并且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 业主委员会应该遵守国家、省、市和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4) 业主委员会不得违反街道办事处的决定,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时缴纳由街道办事处定期收取的社会保障金、税费及其他费用。
(6) 业主委员会有义务尊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7) 业主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应当符合街道办事处的要求,不得违道德和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亲属签名要写明以下几项内容,才能够确保有效:1. 签名人的全名;2. 签名时间;3. 业主委员会的名称;4. 签名人的身份证号或者护照号码;5. 签名人的;6. 签名人的地址。这些内容都要写清楚,才能保证签名有效。
1、业主委员会亲属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2、业主委员会亲属签名必须写清楚被签名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3、业主委员会亲属签名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如合同,协议等;
4、业主委员会亲属签名不得使用任何模板;
5、业主委员会亲属签名必须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保证其真实性。
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根据《物业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万吉广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万吉广场基本情况
二.目的
三.职责分工
四.方法步骤
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对住宅小区居民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广大业主充分了解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能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程序,了解业利和义务,了解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了解物业管理有关知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热情。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数;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以上内容应在首
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的职责是:
1、选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五、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报房产部门备案。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持备案证明到部门刻制印章。文件依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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