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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单转让条款怎么写(中国人寿保单转让条款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5-01-14 14: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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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人寿保险保单转让条款:保险转让。

中国人寿保单转让条款怎么写(中国人寿保单转让条款怎么写)

中国人寿保险保单转让条款:

一、保险转让

本人同意将本人持有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单”)转让给被转让人,并同意被转让人承担所有责任和义务。

二、保险责任转让

本人同意,此转让期间内的所有保险责任均由被转让人承担,保单支付的保险金也属于被转让人。

三、保险费用转让

本人同意,转让期间的保险费用均由被转让人承担。

四、法律效力

本转让条款有效无效,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五、其他

本人同意,以上转让条款已经由双方充分阅读和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将均服从当地法院的裁决。

中国人寿协议权益转让应涵盖如下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保单转让条款:

一、保险转让

本人同意将本人持有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单”)转让给被转让人,并同意被转让人承担所有责任和义务。

二、保险责任转让

本人同意,此转让期间内的所有保险责任均由被转让人承担,保单支付的保险金也属于被转让人。

三、保险费用转让

本人同意,转让期间的保险费用均由被转让人承担。

四、法律效力

本转让条款有效无效,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五、其他

本人同意,以上转让条款已经由双方充分阅读和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将均服从当地法院的裁决。

中国人寿协议权益转让注意事项:

一、定义

1. 中国人寿保单转让:指由受让人按照购买价取得保险合同及其权利的行为。

2. 受让人:指向保险公司转让保险合同的受让人。

3. 转让价款:指受让人支付给转让人的购买价格。

二、转让条款

1. 保险公司应当接受转让人转让的保险合同,并将该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转让给受让人。

2. 转让价款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如受让人未能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转让人有权撤销本次转让。

3. 受让人应当在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投保人的身份信息、保单号码及其他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供保险公司审核。

4. 受让人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及时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或者撤销保单。

5. 如果受让人未能遵守上述条款,则转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6. 本次转让的有效期限为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至保险合同到期之日止。

7. 双方对本次转让一致同意,并签署《中国人寿保单转让书》,以作为本次转让的法律依据。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本示例

实习时间:20__年2月20日——20__年3月20日

实习地点:公司实习内容:财产保险

这次有幸来到XX公司进行实习接受一次锻炼,使得自己学习的理论知识得以应用,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从而使自己更加了解自己,最主要的是让我学会了做事。通过实习,可以熟悉的了解保险实务的具体操作过程,巩固理论和方法,提高分析能力。培养从事经纪中介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在实习中拜广大工作人员为师,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经济工作者。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在此我很感谢人寿公司能给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一、实习公司简介

公司系同意、中国批准、公司及旗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作为人寿旗下核心成员,公司始终以为统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充分依托人寿的整体优势资源,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全面构建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不断超越的财产保险公司。

20__年,公司当年实现经营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20__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市场份额稳居第6位,实现承保盈利。

二、实习内容

(一)交强险

(1)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以双倍保费的处罚!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时: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①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②无责

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③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自燃损失险

(1)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

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

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

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

值内协商确定。

(三)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

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

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

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

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

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

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四)玻璃单独破碎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

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

(2)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的前后风挡玻璃或左右

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玻璃破碎通常按实际损失赔付。

(五)不计免赔特约险

(1)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

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

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

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

免赔率计算的。

(六)车辆损失险

(1)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

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您投保车损险以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

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合约赔偿或支

付保险金。

(3)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

下的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①按新车购臵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臵

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②按

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

的新车购臵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③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

确定保险金额。

(七)车上人员责任险

(1)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

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2)保险责任:被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致使车上人员受到人

身伤亡,保险公司负责依法应该由车主(被保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

(3)保险金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

(八)车身划痕保险

(1)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

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

(2)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九)盗抢险

(1)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

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

(2)保险责任:一是因被盗窃、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

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内协商确定。

(十)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3)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三、实习心得

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之中,因为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然而,我们当然不希望实习仅止于此,那太狭隘了。实习是发挥和应用专业知识,查漏补缺,认真学习,巩固不足的重要一环,因为它毕竟与社会相挂钩,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的好时机,因为即使在校学得再好,一旦到了社会,也许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因为社会毕竟不同于学校。所以,如果不好好的体验、经历这一过程,怎么会知道究竟自己的分量有多重,究竟自己真正懂得多少呢其实,实习真正的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学校、家长或是社会强加给我们的一个任务,它有助于我们认识

自己,把握自己和在以后更好的塑造自己。而且,实习也是我们在在

校期间接触社会、认识社会的极好的机会,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我们

虽然身处社会之中,但实际上却还是一名学生;虽然学习生活即将完

结,但却不知道自己的所学应当如何付诸应用。所以,在这段时间里,

我们更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学校与社会的种种不同以及方方面面

的差异。从而,在剩下的时间里,更加完善的包装和塑造自己,为将

来踏入社会作进一步的准备。而社会,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混合体,

绝然不同于学校,如果以为有再学校里学到的就足够了,那是致命的

错误。所以,实习又不单单是一个检查的过程。

综上,实习是为将来打基础的重要阶段,不论什么人,什么学历,

从事什么工作。如果少了实习这一环,那么在他真正踏入工作岗位的

时候,适应期会变得很长,从而不能尽快地进入角色,甚至失去表现、

展示自己的机会,错过好的机遇。所以我们应当正视实习,好好的

体会、经历实习,认识自我,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扩展:中国人寿行标赔付标准?

人寿保险理赔分成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标准如下

1、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2、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4、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5、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7、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9、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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