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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的案例怎么写(土地使用权自愿转让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1-18 0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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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的案例:A.甲方(转让人):XXX有限公司。

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的案例怎么写(土地使用权自愿转让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效的案例:

A.甲方(转让人):XXX有限公司。

B.乙方(受让人):XXX有限公司。

C.约定土地使用权:甲方向乙方转让XXX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位于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小区号,以下简称“被转让土地”。

D.转让金额:甲方向乙方转让被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金额50万元,转让金款已全部支付。

E.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F.责任声明:甲乙双方均无异议,转让人对被转让土地是否存在纠纷不承担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G.违约责任:一旦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H.保密: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转让事宜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保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式向外界公布或提供信息。

I.技术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J.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签订:

甲方(转让人):XXX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人):X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使用权协议土地转让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权自愿转让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一、协议双方

1、甲方:转让人(准确指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

2、乙方:受让人(准确指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

二、转让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如下:

(1)土地使用权的位置:(准确指明土地位置);

(2)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准确指明土地面积);

(3)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准确指明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三、转让价款

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当支付转让价款,具体金额为:(准确指明转让价款的金额)。

四、违约责任

一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转让协议,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不得再次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间,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乙方使用;

(3)甲方保证土地使用权无任何抵押、留置等其他不利权利;

(4)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视为有效,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六、双方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使用权协议土地转让应包括的条款:

一、合约主体

甲方:[甲方全称]

乙方:[乙方全称]

二、权利主体

甲方拥有[地块名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将其全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接受甲方全部建设用地使用权;

3. 乙方支付给甲方购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费用,具体金额为[XXXX元];

4. 乙方拥有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完整权利;

5. 甲方保证其全部建设用地使用权无任何负担及争议,转让后乙方承担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相关责任;

6. 双方另有约定事项,以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3. 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XXX]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国有土地转让使用权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符合下列第项规定的转让条件:

(1)系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利用。

(2)系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业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或原租赁合同规定,甲方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合同复印件(可以约定进行公证);

2、甲方提供的转让地块界址图和约定地块地理位置图;

3、甲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条件说明;

5、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表。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地块的使用权,作为乙方的用地。地块面积共计平方米,其地块形状和位置详见地块位置图和界址图。

第五条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地块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具体以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给乙方的权属证明标明的使用年限为准。

第七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依照规定就其在该地块使用方面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单价元/平方米,总额为_____元。

第九条前条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算以土地交接时土地部门勘察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价格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条合同签字后_____个工作日 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_____% ,计元;待土地验收交接后_____个工作日 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剩余的_____% ,计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元。

第十一条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完成交付地块的通一平,具体指的是。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土地验收交接时间不迟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_____% 后_____个工作日 内。

第十三条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_____% 后_____个工作日 内,甲乙双方就土地通一平进行验收交接,双方在《土地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以示土地交接完毕。甲方具体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并负担相关手续费、税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第三人不拥有该地块的抵押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连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共和国及省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不得与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十六条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效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七条该地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届满日前,乙方要继续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续期。申请续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不续期的,乙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将该地块完整交还给国家,该地块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条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对该地块的使用和处置,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量按照本合同地块总价的万分之计。

第二十二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履约地具有专业权威的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三条违约事实发生后,违约方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偿付。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时间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再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块的使用权,并在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不计息)。

第二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中华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

扩展: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

一、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情形

1.《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四种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根据该条规定,除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对第五十八条不执行,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也存在通过责令交还、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二、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国土资源部制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有关收回国有土地的两种情形

1.、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闲置需要收回国有土地的情形

该办法其中第八条对属于、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并规定经审核属实的,依照该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第十二条规定:“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条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批准后实施。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

2.非、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收回国有土地的规定

该办法第十四条……(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四、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认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1997]国土[法]字第153号)对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按照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两种法律性质作了细致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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