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有效吗怎么写(租赁合同未到期怎么写协议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12-29 14:32:30
  • 49
导读: 【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有效吗】法律依据。

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有效吗怎么写(租赁合同未到期怎么写协议有效)

【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有效吗】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协议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且未到期的租赁合同解除时,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出租人向承租人退还已经收取的部分租金。”由此可见,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取得协商一致,出租人向承租人退还已经收取的部分租金即可。

二、解除办理流程

1、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并核实:双方应当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签订解除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核实相关租赁财物归还情况;

2、出租人收回租赁财物:出租人应当及时收回租赁财物,并且应当在解除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

3、出租人退还部分租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退还未到期的部分租金;

4、提供解除证明:出租人需要向承租人出具有效解除凭证,以证明解除协议的真实性。

三、总结

  综上所述,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取得协商一致,出租人向承租人退还已经收取的部分租金即可,而且需要遵循一定的办理流程,包括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并核实、出租人收回租赁财物、出租人退还部分租金以及提供解除证明等。

到期合同租房解除合同门面应具备这些方面:

一、租赁合同未到期协议有效原则

1. 租赁合同是租赁人和承租人之间双方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其内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限未到期时,合同仍然有效,双方仍应遵守合同的条款和约定。

3.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未到期时,如果当事人约定有终止条件,可以根据该终止条件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同意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到期协议有效的写法

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并明确规定:租赁合同未到期时,仍然有效,双方仍应遵守合同的条款和约定,直至双方另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例如: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XX年XX月XX日止,未到期时,合同仍然有效,双方仍应遵守合同的条款和约定,直至双方另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到期合同租房解除合同门面应包括的条款:

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协议,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没有违反法定义务的前提下,双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应当遵守协议约定的解除程序。如果协议中未有解除程序的约定,则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协议。双方应当依照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后,双方应当履行其义务,结清债务。

房屋到期解除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___ 年 ___ 月 ___ 日将自己所拥有的室租给乙方使用,现合同到期,予以终止,并达成房屋到期解除合同的范本:

1、经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检查房屋结构及设施等,确认乙方须支付水、电、煤气等费用元和管路等设施赔偿费用元,合计_____元;甲方退还押金________元整;以上费用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视为租房所有费用结清.

2、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在此协议书签字后视为完成交接手续,甲方收回室使用权,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该房屋的各种责任;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扩展:经营门面房合同没到期要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如果你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应当赔偿损失,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项目包括:因店面搬迁所发生的支出、原装修店面的支出、变更证照产生的费用、搬迁期间可预见的营业损失等。对于营业损失,你要提供以前的营业收入状况作为证据才行,不能仅凭口头说明。你们也可以就此协商,一揽子一次性解决赔偿。  理由:房屋不论是否属于“C级危房”,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当知道,明知是危房还出租的,其本身已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出租后因租赁物自身的瑕疵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出租人当然应当承担。不过,你也可以给予合理期限要求出租人对房屋进行维修,因维修影响到你正常经营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