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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返还条款:
1.当事人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六个月内将出让金按时返还给地方。
2.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将出让金按时返还给地方:
(1)当事人应当签署同意返还出让金的文件,并根据该文件的约定按时返还出让金;
(2)当事人应当支付利息,利息按当事人应当返还日期前一次实际交付的出让金总额的四分之一计算。
3.当事人如果拖欠出让金,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出让金分成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一份文书,其中包括了双方当事人对土地出让金的分配、缴纳税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为双方当事人有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成立的。
土地出让金分成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等;
2. 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比例;
3. 缴纳税费的义务,以及缴纳方式;
4. 违约责任,即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承担的责任;
5. 争议解决方式,即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应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6. 合同生效、失效等条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遵守上述条款约定,并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土地出让金分成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土地出让金分成协议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用以明确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分成方式、支付期限等内容。
土地出让金分成协议有效,其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内容的完整性,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正本,并将所有必要条款如双方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缴纳凭证等都纳入协议中,协议才能被视为有效。
协议内容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出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属证明文件。
2、双方对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分成方式、支付期限等详细规定。
3、出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4、遇到纠纷时双方应当如何处理的协议条款。
5、本协议的生效日期、终止日期和法律适用等条款。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即小写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摘要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土地出让金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出让金,按现行法规中规定一次性收取40-70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地租中又包括了土地使用消费者提前支付地租的利息部分。如果按70年的利率贴现计算,土地出让金的实际价格是土地出让金名义价格的34.7倍
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土地出让金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出让金,按现行法规中规定一次性收取40-70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地租中又包括了土地使用消费者提前支付地租的利息部分。如果按70年的利率贴现计算,土地出让金的实际价格是土地出让金名义价格的34.7倍以上的价格。
应该指出,土地出让金是可以明确地从房价中剥离的货币地租部分,同时土地出让金又成为土地价格和房屋价格组成部分的一部分,转换成计税基础,当土地首次进行交易时,土地出让金将被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4%的契税。
当房屋建成销售时,土地出让金再次作为计税依据被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相应的契税。就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收取地租是履行代收代缴义务,但却必须在承担义务时为这种义务缴纳营业税和契税。土地使用消费者在向支付地租的同时,也同样为缴纳地租的行为承担营业税和契税。这样,土地使用者是实实在在的承担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重复征税后的地租。这对城市的低收入群要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简直是难上加难。究竟这种既有利息,又有租,还有税的土地出让金,是租耶,抑是税耶?总之,可以说是“第四财政”。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的地租总和是一次性收取的。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居住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注:《中华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国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由于我国土地不能买卖,我国实行土地批租制度并规定土地出让的最低年限为40年和最高年限70年。土地批租的最高70年限究竟根据何在?有的学者称,这在某种程度上借鉴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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