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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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 入院时间和出院时间。
3. 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
4. 主要症状和检查结果。
5. 主治医师的签名和医院的盖章。
法律上的出院证明有效,在根据《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出院证明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可以作为医疗服务的证明。出院证明应当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科室和住院时间、出院时间、出院诊断及出院情况等信息,并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一、出院证明的要求:
1、出院证明是医疗机构出具的,用以证明患者在医疗机构正常结束就诊的书面证明文件;
2、出院证明应由医院或医疗机构签发,内容应清楚,书写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医疗机构名称、出院日期、出院病情、医嘱、处方、手术记录等。
二、出院证明怎么写才有效:
1、出院证明应当由医院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内容应清楚,标题和内容之间要空一行;
2、出院证明的内容要准确,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医疗机构名称、出院日期、出院病情、医嘱、处方、手术记录等;
3、出院证明必须由医院或医疗机构的正规人员签字确认,签字要清晰;
4、出院证明应由医院或医疗机构的直接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发;
5、出院证明应附上规范的章戳印章,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病人入院、出院制度病人入院、出院制度入院制度(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师签发的住院证(通知单),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如病情危重应由急诊科医务人员护送病人至病区。(2)病房护士接到入院通知单,即准备床位、设备用物及文书。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手术或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3)危重患者在护送过程中遵循“住院病人安全转运制度”。转运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保持各种管道固定通畅,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注意外伤者,以保证安全。(4)接诊患者:病房护士应与护送人员办好病人交接,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须知和病房有关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5)入院评估:对照首次护理记录单内容全面对患者进行评估,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生理、心理、社会状况及安全评估。对危重病人除了解病情外要检查病人的皮肤、留置管道及全身状况,及时测量生命体征,病情变化及时组织抢救。(6)通知经(主)治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出院制度(1)医师下达病人预出院的医嘱后,护士应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2)临床科室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出院宣教,根据患者需要,教会患者居家治疗、用药、康复和自我照顾方法。根据病情安排患者随访、复查、检查的事件。必要时为照顾者提供支持。(3)护士取得病人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其整理物品,清点被服和其他用物,请经(主)治医师将疾病证明书、清单及出院小结等交给病人或家属。(4)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5)清理病人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注销服药、治疗、注射等信息,记录出院过程,将病历整理归档保存。转院制度1.凡住院及门(急)诊病人,由于本院诊疗设备及技术条件限制而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者,科室主管医生填写转诊单,由科主任(或二线医师)审核签名,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2由于患者或家属单方面原因要求者,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转。4.重症病人转院,须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解决有关护送等问题。5.转院前需做知情告知签名,做好医患沟通。6.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出,并办好有关手续
基本所有医院出院手续都是在早上十点半后开始办理,请在病房耐心等待,护士会通知结帐。
1、首先,护士会到病房进行出院指导。
2、根据需要,医生如果开出院带药,护士会交给处方,请凭处方到药房取药。
3、农村合作医疗,医生会给具疾病证明书,请把证明书拿到收费处盖章。(提示证明书可以结帐时去盖章)
4、医保,护士会给医疗费登记表,请在医疗费登记表上签名后拿到收费处盖章。(提示登记表可以结帐时去盖章) 当接到护士的出院通知后,请拿入院押金单到收费处结帐。 结帐后请记得到护士站取回门诊病历,并到健康护士室预约复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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