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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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和图纸要求,按时完成施工。
2、施工单位应保证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行业标准,质量上乘,并保证其使用寿命。
3、施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定期限内对装修施工进行质量检查,交付客户验收并保修一定时间。
4、在保修期内,如果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对相关部分进行维修或免费更换,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5、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和图纸,否则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装修质保条款:
1、施工质量保证: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甲方承诺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为了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有权对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立即按时完成整改、补齐、修改或更换施工内容。
2、质保期限:在施工完成后的18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维修责任,并免费提供材料和人工,在合理的时间内维修完毕。
3、故障维修:如发生故障现象,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检查、更换部件或者重新施工。
4、责任范围:甲方承担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但不包括因此前有关法律、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质量未按要求执行等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
一、定义:
装修合同质保期是指装修单位对装修工程所做的安装、施工及质量所承诺保证期限。
二、主要内容:
1. 质保期限:
质保期限一般从完工之日起计算,根据装修类别和质量要求的不同,质保期限的长短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水电安装质保期一般为1年,其他装修质保期一般为2-3年,可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做出明确规定。
2. 质保内容:
质保期内应保证施工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室内外地面和墙面的平整度、外观质量;
(2)墙面刷漆的色差;
(3)墙面和地面的脱落;
(4)室内防水、排水、电路安装质量;
(5)橱柜、衣柜的安装质量;
(6)门窗的密封性能;
(7)厨房、卫生间的安装质量;
(8)其他各项装修工程的质量。
三、质保责任:
质保期内如果因装修单位施工质量问题而产生损害,则装修单位应及时负责进行维修修补,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六、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可以与装修公司协商另签一份附加保修协议,注明此附加协议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按手印,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双方在保修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有约定的,双方有关保修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以合同为依据;若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的或者仅对部分工程约定了保修期限的,但相关的法律法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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