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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逃课保证书有效吗学生逃课保证书是一种自愿性协议,由学生签署,其目的在于警告学生不要再次逃课,如果有发生,则要承担相应的惩罚。学生逃课保证书不能作为法律文件使用,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以有效地增强学生对此行为的认识,从而起到预防逃课的作用。
学生逃课保证书的内容应包括:1. 学校的名称;2. 学生的姓名和学号;3. 学生本人承诺:不再逃课,并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4. 如果有发生逃课行为,则自愿接受学校的相应的处分;5. 学校对学生的保证: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以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6. 签署日期。
保证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的名称和地址
二、保证人的义务,具体包括:
1、明确保证责任的范围,如金钱、材料或其他责任;
2、明确保证义务的期限,如一年内、两年内或指定日期之前;
3、明确保证的内容,是保证履行义务或支付损失;
4、清楚保证人的责任程度,如完全责任或有限责任;
三、受保人的权利,具体包括:
1、明确保证人的责任,如赔偿损失、补偿损失或其他责任;
2、明确受保人的权利,如要求保证人履行义务或支付损失;
3、明确受保人的相关措施,如要求保证人提供证据或暂停履行义务;
四、协议的生效和失效条件
五、双方的义务履行方式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引言:
保证书是一种合同文件,由担保人签订,对受保人的行为承担了责任。因此,如果要写有效的保证书逃课,就必须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
二、保证书逃课的构成:
1. 合同格式:保证书逃课应包含合同标题、合同双方的姓名、地址、日期等信息,以便明确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
2. 担保内容:担保人应明确对受保人的行为负责,如果受保人逃课,担保人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免受保人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3. 约束性条件:担保人应明确约束受保人不能逃课,如果受保人仍然逃课,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有效期:明确保证书逃课的有效期,以便确保保证书的有效执行;
5. 签字:双方应在保证书上签字,以确认合同内容。
三、结论:
保证书逃课是一种重要的合同文件,必须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才能保证有效性。
保证人: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
(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
(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债权人、保证人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为下述条款所称的主合同的从合同,除非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之外,本合同具有其独立性,因主合同借款人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或因保证人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均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主合同之贷款人,下称债权人)与债务人________(主合同之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币借款合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本合同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下列第(一)项:____________
(一)连带责任保证。
(二)一般责任保证。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权人向主债务人发放贷款之日,至债务人完全清偿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本息及其他应付款。
第五条 保证责任的发生
凡债务人出现以下情形,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
(一)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偿本付息的。
(二)因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提前还款,或债务人擅自提前还款而根据主合同产生的利息追索权。
(三)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保或其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债权人有任意选择承担担保责任的对象,本合同保证人不得以先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为由进行抗辩。
(四)本合同不受保证人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变化的影响。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不因借款人宣告破产、无力清偿贷款、丧失法人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包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不因借款人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违约而有所改变。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除非主合同无效系债权人的过错所致。
第六条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一)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并适用诉讼时效。
(二)一般责任保证情形下,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从该诉讼或仲裁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并适用诉讼时效。
第七条 保证责任的范围限制及加重
(一)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同意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总额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之外,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三)在前款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视为原定期间。
第八条 保证人声明及承诺
(一)保证人依法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二)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中:____________
①、如果保证人是公司或其他组织单位的,则保证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②、如果保证人是公司法人的,则保证人已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征得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
③、若签署的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文件对其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总额并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④、代表保证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是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并不会违反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义务。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及有效的。
(四)保证人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五)保证人未向债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已经承担的重大负债。
(六)若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保证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鉴于主合同约定之交易标的额之10%的违约金。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二)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一)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二)保证人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除保证人对债务人根据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执行费等)由保证人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
(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机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机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确认,双方之间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往来,或者有关行政、司法、仲裁机构向保证人或债权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只需按本合同载明的保证人、债权人住所地寄送即视为有效送达。贷款人和保证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经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则合同经保证人本人签字并捺指模,且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一)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二)债权人已提请债务人、保证人、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债权人已经应债务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三)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保期维保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免费维修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生效日:2021年1月28日。
二、维修范围:太阳能热水系统承包范围内的维修责任。
三、维修实施细则:
1、乙方负责本工程质保期内维保工作,
2、收费标准:
设备及附件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保修期后,另行约定。发生以下情况即使在免费保修期内,亦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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