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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父母条款怎么写(考公务员后签合同还有效吗知乎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11-22 1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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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母条款一般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父母保证其子女在从事公务员工作期间能够克尽职守,履行职责,不以此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违约。

公务员政审父母条款怎么写(考公务员后签合同还有效吗知乎怎么写)

父母条款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父母保证其子女在从事公务员工作期间能够克尽职守,履行职责,不以此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违约。

2、如果申请人在任期内未能遵守职责或者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的父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财产损失。

3、因子女在任期内违反职责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申请人的父母也应当承担责任。

4、父母应当协助子女按照国家规定遵守任期,配合有关部门对子女进行监督检查。

5、因子女任期期满或被解聘而发生的任何纠纷,申请人的父母应当负责解决。

公务员协议考必要条款:

答:考公务员后签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自愿交换权利义务,达成共同意志,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即使考公务员之前有签订合同,但在考公务员之后双方也可以再次签订新的合同,这样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公务员协议考应涵盖如下条款:

1、对公务员立案的条款

(一) 立案标准:

1. 对公务员的行为,经查实,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依法查处公务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 公务员拒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被投诉控告并有相应证据支持;

4.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有重大失误,造成损失或者严重影响;

5. 公务员拒不遵守职责,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6. 公务员拒有关部门的调查;

7.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有明显贪、受贿、挪用的行为;

8. 公务员拒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影响。

(二) 立案程序:

1. 收到有关部门的立案申请,或者收到公众的举报、检举;

2. 对申请或者举报的内容进行,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3. 对立案的公务员进行登记、照片拍摄;

4. 对公务员涉嫌行为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5. 向公务员提出起诉,将已经立案的案件移送司法审理;

6. 结束本案的立案程序。

公务员年度总结范本示例

2022年我在xx负责治安、刑侦工作。在这一年里我从思想、业务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中我积极领会和落实局、处两级的文件精神,认真完成所领导交办的每项任务。一年来坚决服从所支部的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精神,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生活艰苦朴素。现就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 我积极加强理论学习,勤做理论笔记,善于思考,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将上级思想贯彻到我的行动和工作中来。认真学习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并积极向优秀学习,严格要求自己。

二、工作方面:我在认真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的同时主动做好基础工作、防范打击和查缉工作。工作中勤勤恳恳,共参加路爱路护路宣传60余次,受教育4000余人。做群众工作细致、扎实、有效,为辖区线路的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抓获路外网上逃犯7名;共办理行政案件8起,均为简易程序,查处行为人8人,收集情报资料3份;清理站区闲杂人员11人,批评教育车站广场拉客人员22人;发现治安安全隐患50处,下发《治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当场整改3处;消防检查12次,发现问题7处,下发消防《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当场整改1处。

三、生活纪律方面。工作中我时刻遵守纪律条令、内务规范、部三项纪律等各项纪律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越雷池半步。生活上我处处培养自己艰苦朴素的品质,积极永葆共 产 的本色应有的美德,同样体现共 产 的先进性。

四、学习方面,x月份去xx大队学习了缉逃工作方法,学完后有很大的收获共抓获路外网逃7名。工作的同时我不断的在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掌握新《刑事诉讼法》、《办理刑事案件规定》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更好的为执法工作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新路子。作为年轻我将不辱使命,把工作推向新的,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公务员年度总结 500字

回首一年来的工作,既有艰辛的付出,也有收获的喜悦,伴随着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我在不断成长与进步。我的理念更加成熟,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一、思想作风及学习方面。思想作风上,我始终保持一颗感恩心、平常心、进取心、敬畏心,忠诚对待组织,真诚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自己,踏踏实实,敬业奉献,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学习上我不断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中非常注重业务学习和理论钻研,注意把掌握胜任本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放在重要位置上,使自身学识、综合素质、工作能力与岗位职责相适应,岗位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

二、工作方面。我履职尽责,积极协助科长指导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开展工作。我认真及时地完成了科里的有关通知、总结、各类情况汇报等材料的起草、校核、印发等工作,在写作中力求切合实际,措辞严谨,全年共起草汇报11篇、方案4篇、总结1篇、通知4篇、报告3篇、信息10篇。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基层各个时期及各项工作的工作动态熟悉掌握。我积极主动跟随领导深入基层司法所调查研究5次,参与法治宣讲1次,积累了更多的工作经验。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如实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仅限于狭隘的自我总结,在我身上还存在一些缺点与不足,如对一些复杂性、综合性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愿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扎实工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毫不保留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扩展: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公务员考试需要准备的东西:一、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五大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五大部分的题目。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公务员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总体情况。二、要有充足的准备时间一般应该在公务员考试前一年或至少半年就开始着手准备了。在这段时间里,要时刻注意听新闻、看报纸,时刻关注国家各个方面的动态,以便在自己的申论作答中有东西可写,使阅卷老师真正看到我们视野的宽广,知识的广博。我们还应该注意安排好自己的复习进度,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的进行复习。三、进行科学系统的学习备考公务员考试和备考其他科目考试的备考方法本质上是一样的,考生都要通过系统的学习公务员考试涉及的各种专业知识,尤其是作为公考难点的数算、演绎推理,更是需要专业的基础知识才能准确迅速的解答好该类试题。考生可以利用充裕的暑假期间,系统的学习各类知识。可以参考的教材有正规的培训机构出版的公务员辅导教材讲义、也可以针对公务员考试的各章节内容买难度相当专项突破教材等。如果基础比较差或者经济许可,还可以选一家口碑良好的培训班培训。四、在准备公务员的考试中,考生要注意复习方法。开始复习时,一定不可急于做题,先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材中是如何描述公务员考试的各种题型的,又是如何教我们处理这各种各样的题型的。对各种题型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大体掌握了各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后,再进行题目的练习。首先要做的便是公务员考试的历年真题,在真题中把握出题人的出题规律与趋势,并注意看真题的解析。在这里就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便是教材的选择的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真题教材最好呢?建议在选书时要把握两点:一是答案准确,二是解析准确完整。在做完真题以后,最好要做几套模拟题,模拟题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押题,只是按照公务员的考试时间来做,提前感受考试的氛围,使自己不至于在真正考试时因紧张而不能发挥自己的真正水平。五、加强申论阅读和写作训练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中,许多考生的行测科目都可以拿到七八十以上的分数,但是申论分数往往只有四五十分,甚至更低。究其原因,行测科目可以通过做大量的题目,稳扎稳打来获得高分,但是申论部分,无法通过短时间的练习来提升成绩。再加上很多专业的考生自上大学后就很少动手写稿件,因此申论对于不少考生来说都是薄弱的一环。因此,建议在公考的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加强申论材料阅读与答题训练。申论一定要写,而且要认真的对待。考生可以通过分析历年的申论材料等来提高申论的写作训练。公务员考试的条件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是指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在国家公务员局和各省公务员局官网实时更新。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国考条件(一)具有中华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的人员,在地(市)直属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能报考人员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现役;(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要求2013年,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正在走向规范化,从传统上讲,它依然属于党政职业道德范畴内,但某些方面已经具有自己的特色,国家公务人员直接从事国家某项公务活动,其行为代表国家的法律工条例,因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首先就是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必须具备与其承担的公务活动相适应的知识和素质,才能保证良好地处理和解决公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保持高效率;要有严格的意识和政策水平,不徇私舞弊,把国家赋予的权力与为服务的宗 旨统一起来。2008年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对面貌中“”条件要求降低,在招考的13797人中,只有不到20%的职位要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要求的职位甚至不到10%。2009年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对面貌中“”条件要求有所提高,30%的职位要求“”。在2010年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9.18%的职位要求是“”,13.24%职位要求是“”或“员”。专业要求根据具体职位不同,对专业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这也是考生在具体报考时所要“对号入座”的其中一项。专业要求历来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现象,在这里给考生一些建议:有些考生的认为自己的专业和招考职位非常类似,但其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专业的要求非常严谨,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文件,详细叙述了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不同的招考对于专业的具体要求不同,比如同样要求新闻类专业,对于摄影、编辑、出版、广告这种类似专业,有的招考就认可,有的招考就不认可。对与这种容易出现歧义的问题,考生一定要打电话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具体咨询,得到官方的明确说法。此外,考生在填写专业名称时一定注意和学历证明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如果考生在报考时稍不留神,填的有所偏差,那么在初审时就会面临通不过的情况。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在这点上很大程度上是考生是否细心的一种表现。基层工作经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在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着重提醒考生,了解自身情况更为重要,适合自己的一向都是最好的,切不可眼高手低,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职位,这样只会离公务员的梦想越来越远。所以,考生务必从从实际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要输在公务员的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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