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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规划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酒吧承包经营合作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9-10 1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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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义旅游景点定义旅游景点的范围:包括民俗风情、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等方面的旅游景点。

旅游景点规划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酒吧承包经营合作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一、定义旅游景点

1. 定义旅游景点的范围:包括民俗风情、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等方面的旅游景点;

2. 定义旅游景点的类型:如古迹名胜、人文景观、自然保护区等;

3. 定义旅游景点的特色:如历史故事、文化底蕴、自然地理等。

二、规划旅游景点

1. 确定旅游景点的总体布局:根据当地的特色,明确旅游景点的划分、规划、布局、空间关系等;

2. 制定相应的规范:对旅游景点环境、设施、服务、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3. 拟定宣传推广方案:根据当地旅游市场和游客需求,拟定旅游景点的宣传推广方案,以提高旅游景点的知名度。

三、建立旅游景点管理体系

1. 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对旅游景点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包括旅游景点管理小组、旅游景点管理部门等;

2. 设定相应的管理规则:为了保证旅游景点的管理有效性,设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包括旅游景点的开放时间、游客人数限制、安全措施等;

3. 建立评价机制:为了保证旅游景点的服务质量,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机制,对游客满意度、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价。

四、签署旅游景点协议

1. 确定协议双方:明确旅游景点协议的双方,包括发布旅游景点规划的部门、参与旅游景点规划的旅游企业等;

2. 确定协议内容:根据旅游景点规划的要求,明确协议

协议书合同旅游景点应包括的条款:

酒吧承包经营合作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

在合同中应详细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资料,以便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二、合同主要内容

具体而言,合同应当明确描述:(1)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管理范围等;(2)委托方的权利义务:提供必要的相关许可证、技术支持、财务支持等。

三、合同期限

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期限,以便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进行有效的合作。

四、终止条件

双方当事人应明确终止合同的条件,如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不可抗力等,以便及时处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五、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便双方当事人能够依法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协议书合同旅游景点应具备这些方面:

旅游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几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

2、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旅游目的地、行程安排、费用结算、交通方式等旅游事宜。

3、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旅游责任、权利等的具体条款,包括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接受旅游服务质量的要求、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支付等。

4、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签字以及签字日期等等。

旅游景点参观协议范本示例

为给

经营

旅游业务的单位游览参观__________提供方便,经_________管理处、简称(甲方)和________旅行社(简称乙方)双方议定采用人园交券记账,定期结算的办法,双方协议如下:

一、参观游览券由乙方印制。券面所列项目应有:旅游者名称、旅游者人数、乘坐大、中、小车数。游览公园的名称、带队人姓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使用时需加盖公章。

二、参观游览券所列项目由乙方人员逐一填写,入园时交甲方验收。遇有项目填写与实际不符或未盖公章者,甲方可拒绝使用。如乙方未带参观游览券,一律凭现金购票人园(包括车票)。不得用白条赊欠。

三、参观游览券填人园人数应包括乙方带队、陪同、翻译、司机人员。门票价格为______元/人。

四、如参观和游玩园内其他收费项目,需另交参观游览券,要求同二、三条,但不收车费。

五、票价按甲方现行票价计算。人园车辆按大、中、小分别收费。大、中型车收费______元;小型车收费______元。

六、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携带支票到______园财务科结算上一季度的账目。如乙方逾期结算每半个月增收滞纳金5%。

七、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期满后另作商定。

甲方:管理处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扩展:如何申请旅游景点?

中华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14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3.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3.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旅游区(点)。4.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5.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5.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染的交通工具。6.1.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 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6.1.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6.1.4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垢。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水、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垢,无堵塞。室内整洁,无破损、无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染的一次性餐具。6.1.5 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标识规范、醒目,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6.1.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6.1.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的使用;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10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专门投诉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设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6.1.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50万以上。6.1.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较高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染和其他公害,不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6.1.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高,在世界范围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6.2 AA旅游区(点) 6.2.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依托城镇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至少有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设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顺畅。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染的交通工具。6.2.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准(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6.2.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6.2.4 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道路平整,无水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全部厕所拥有冲水、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垢,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破损、无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染的一次性餐具。6.2.5 通讯 a) 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6.2.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6.2.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并使用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达8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投诉电话、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具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6.2.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30万以上。6.2.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染和其他公害,不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6.2.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国内具有代表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在国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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