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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抚养父母的合约怎么写(个人赡养父母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3-12-14 1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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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双方确认,本合约由兄弟抚养父母(以下简称“受抚养者”)和受抚养者的父母(以下简称“受抚养者父母”)签订,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抚养者承诺每月支付给受抚养者父母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无论受抚养者父母是否住在受抚养者的家中。

兄弟抚养父母的合约怎么写(个人赡养父母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第一条:双方确认,本合约由兄弟抚养父母(以下简称“受抚养者”)和受抚养者的父母(以下简称“受抚养者父母”)签订,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受抚养者承诺每月支付给受抚养者父母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无论受抚养者父母是否住在受抚养者的家中。

第三条:受抚养者父母保证遵守受抚养者家庭的纪律,不违反当地的法律和法规,并尊重受抚养者的权益,不做有损于受抚养者的行为。

第四条:受抚养者父母承诺在受抚养者父母需要护理时,会安排受抚养者来照顾他们,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看医生、康复治疗、购买药物等。

第五条:受抚养者和受抚养者父母双方都要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将争端提交法院进行裁决。

特此签订!

受抚养者:

受抚养者父母:

关系养父母协议解除注意事项:

一、编制条件:

1. 双方应当为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年龄要求(具体根据国家法律而定);

2. 双方必须是亲生父女关系;

3. 双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双方应当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

二、书写内容:

1. 甲方(赡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2. 乙方(被赡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3. 赡养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 赡养金额:每月___元;

5. 赡养支付方式:按照月份支付;

6. 被赡养人应当遵守赡养人的合理要求;

7. 赡养人应当给予被赡养人一定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

8. 本协议双方可以协商修改或者撤销,并且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9.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对于协议中的条款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10.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双方所有。

特此签订:

甲方(赡养人):

乙方(被赡养人):

关系养父母协议解除应涵盖如下条款:

兄弟抚养父母的合约书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一、双方认可兄弟责任:

1. 兄弟双方均认可兄弟之间有义务抚养父母;

2. 兄弟双方承诺尽一切必要的财力支持来抚养父母;

二、具体抚养内容:

1. 详细阐述双方各自抚养父母的具体内容,如提供物质支持、护理服务等;

2. 抚养父母的总费用、开支比例;

三、其他条款:

1.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协商修改此合约;

2. 双方共同承担抚养父母的相关法律责任;

3. 双方在此合约期间,应保持诚实守信、相互尊重的原则;

4. 本合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父母双方死亡之日止。

养父母赡养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甲方系孤寡老人,乙方系村民。

因甲方双目失明,无人照管,而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赡养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养子,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留专人陪护,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活。

二、乙方在甲方有生之年必须善待甲方,不得有甲方现象。

三、乙方所生子女长子女为张姓,次子女随乙方姓氏。

四、甲方保障无债务,甲方的自留地及三间庄基地归乙方所有耕种及建盖房屋,所建盖房屋乙方享有所有权,可自由处分。

但是必须赡养甲方,保障甲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甲方的亲属对该房屋、庄基、自留地无权干涉,且无权干涉甲、乙双方的正常生活。

五、甲方协助乙方在本村入户、生活、经营,享有与本村村民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负责甲方的生、养、病、死葬等所有事宜。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扩展:我没有与养父母登记收养关系,但是户口以迁入与养父母属于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虽然没有与养父母登记收养关系,但是户口以迁入与养父母属于子女关系,也就是说,户口本是按照子女关系登记,这样和他女儿结婚是没办法办理,需按照收养情况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解除收养关系程序:  (一)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中华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登记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薄;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六)登记程序: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批——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七)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1、符合解除收养登记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  2、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20日内将有关材料退还当事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物价局、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价费字[1992]349号。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  (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中华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投诉监督:收养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或其他行为。可向县投诉、举报。也可向地区民政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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