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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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标题:关于养殖用地建房的合同
2. 合同双方:甲方(乙方)为买方,乙方(甲方)为卖方。
3. 合同内容:
(1)甲方负责在乙方拥有的养殖场内建造屋舍,以及配套的水、电、燃料供应设施等;
(2)乙方承诺将提供足够的材料和劳务,以及其他必要的设施和帮助;
(3)双方将就建房时间、建房成本、抵押物、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
(4)双方将就建房后的养殖管理费用相关事宜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
(5)双方将就建房后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相关事宜签订有效的服务合同;
(6)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等将受《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
4.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交换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的约束。
一、甲方(出租人):
二、乙方(承包人):
三、约定土地:
四、承包期限:
五、承包费用:
六、承包内容及责任:
七、违约责任:
八、损失赔偿: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
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确定双方的身份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身份,即甲方和乙方的真实身份,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确定合同内容
1.甲方将其所有的养殖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棚屋、设施等)出租给乙方;
2.乙方承诺按时缴纳房租;
3.乙方保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在租赁物品上进行非法活动;
4.双方确认合同期限为xx年;
5.双方确认合同生效日期及终止日期;
6.如果乙方未能按时缴纳房租,甲方有权收回其养殖用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其他约定事项。
三、确定合同的签字和章
双方应当在合同最后一页签字盖章,以确认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 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及《关 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字发[ ]220号)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 (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作为养殖用地。其四至范围是:东:;南:;
西:;北:_____( 详见宗地图)。
二、养殖用地的使用期限为2年,有效期限自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批准核发《养殖用地许可证》之日起算起。
三、按照《武威市国土资源局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应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 ,币大写:_____( 收费标准为每年2元/平方米)。
四、乙方要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在接到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批准核发的《养殖用地许可证》后,经怀安国土资源所放线定界后方可使用土地,只能修建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且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或进行其他损
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否则,按用地论处。
五、乙方在养殖场内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疫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等附属设施属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需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六、乙方在使用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土地,必须在用地期满前2个月内向武威市国土资源局怀安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延续申请,并办理用地延续审批手续;如再不需使用土地,在用地期满后,无条件自行拆除搭建的简易建(构)筑物,清理废弃物。占用耕地的,应在用地期满后3个月内恢复种植条件,占用其他土地的,应在1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后交归甲方。
七、已批准的土地在使用期间,如遇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交出土地,并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
八、养殖用地使用期满后,乙方拒不办理延期手续,又不履行复垦义务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归还土地,并处罚款。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怀安国土所各执一份,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凉州区分局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 (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养殖用地村委会可以根据规定开具以下的证明,当地村民委员会可以出具同意在该批准的场所从事关于养殖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也可出具该养殖场内按报批的养殖类型的养殖物的归属证明。但所有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养殖场按照规定合法养殖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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