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律师(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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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别人打的借条有效吗?
答:一般来说,强迫别人打的借条是有效的,但是要求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借条,以及保证借条的真实性、有效性。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中应清楚载明借款人、出借人及其;
2. 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项;
3. 确定借款用途;
4. 规定还款方式;
5. 制定违约条款;
6. 签订日期;
7. 签字确认;
8. 复印件;
9. 其他约定事项。
的借条
答:强迫别人打的借条是无效的,因为不存在法律上的效力。要想写出一份合法的借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借条的双方必须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且有足够的理性,能够认真签署借条;
2、借条必须有明确的金额、期限、利息等内容,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3、借条签订后,当事人应确保其及时正确履行借条中规定的义务;
4、可以根据借款双方的意愿,约定借条的违约责任,并将其记载在借条中;
5、借款双方可以根据借条约定的条款,在合同生效后,申请法院对未履行的借条义务进行强制执行。
的借条
答:强迫别人打的借条是无效的,因为不存在法律上的效力。要想写出一份合法的借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借条的双方必须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且有足够的理性,能够认真签署借条;
2、借条必须有明确的金额、期限、利息等内容,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3、借条签订后,当事人应确保其及时正确履行借条中规定的义务;
4、可以根据借款双方的意愿,约定借条的违约责任,并将其记载在借条中;
5、借款双方可以根据借条约定的条款,在合同生效后,申请法院对未履行的借条义务进行强制执行。
发表的一审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被告惠-帅之母的委托,由陕西东源律师*务所指派,出庭参加今天的法庭审理。在开庭之前,我再次查阅了案卷,会见的被告人惠-帅,对本案的事实定性有着全新的认识。以下是我发表的辩护意见:
本案中被告人惠-帅属于犯罪预备,应予免于刑事处罚。
强迫,是指使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方法迫使他人的行为。行为的内容必须是迫使他人,被强迫者实施了行为的,强迫行为即为既遂。强迫他人与特定的个人或者从事活动的,成立、强制等罪。
本案中二受害人没有与不特定的人进行行为,仅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已经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以罪论处了,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是实行行为,而强迫是预备行为,根据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理论,已经对的实行行为作出了应有的处罚,强迫案就不应再进行追诉了。
根据共同犯罪过限责任理论,被告人惠-帅没有实施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对惠-帅依旧以罪判处刑罚,有理。
如果三被告人不是相遇在一起,不是都有“让女孩给我们赚钱”的想法,本次犯罪就不可能出现,危害社会的结果就不会出现。其他两位被告人不仅实施了强制行为,如受害人跳车后,又被强制上车,又有行为,而被告人惠-帅在整个犯罪的作用是相当小的,没有强制和行为,仅仅就是有让“女孩赚钱的预备行为”。故而应对被告人惠-帅应予免于刑事处罚。
经本辩护人全面分析案情,本案符合犯罪预备的法律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施犯罪
本案中从案情的起因上讲,三被告都有强迫他人的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本案中三被告人也控制过二受害人的人身自由,实施了让二受害人的犯意表示的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本案中事实上并没有找来,更没有获得嫖资,也就是说未能着手实行强迫的犯罪行为。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本案在事实上,三被告人并没有采用绑手、堵口等强制方法,使得二受害人不能反抗、不会反抗,受害人报案后,三被告人被抓捕。属于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是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得以放弃。
公诉人认为强迫是行为犯,本辩护人认为是结果犯。根据《刑法》的体系排列,行为犯主要编在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只要实施了“紧迫的危险行为”,犯罪极为构成既遂,强迫罪编在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该罪中,只有造成了“严重后果”才予以处罚,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述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一般情况下,都要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只有对“性质的犯罪”的预备才不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定的判处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免除处罚是指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免于刑罚处罚,即不判处任何刑罚。强迫罪起步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管制、拘役从轻处罚的主刑,故只能选择免于刑事处罚。
本案中,被告惠-帅没有采用强制方法,没有实施过行为,也没有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的危害后果。明显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更不是“犯罪”。故对被告人惠-帅应予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希望合议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
陕西东源律师*务所
贺*贵 律师
2014年10月28日
如果没有借钱,那么就是犯法的,如果本身就借了钱,我只能说女儿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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