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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怎么写才有效(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有效吗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9-26 0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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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的写法应该符合以下几个要点:认可双方合同的有效性:即明确合同为有效合同,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均无异议。

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怎么写才有效(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有效吗怎么写)

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的写法应该符合以下几个要点:

1、认可双方合同的有效性:即明确合同为有效合同,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均无异议。

2、确定退出方:明确退出双方,并标明退出一方的(如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3、说明退出原因:清楚说明退出方退出的原因,并给出具体的理由。

4、说明责任转移:明确在一方退出后,另一方对合同项下义务的承担及责任的转移情况等。

5、确定双方的终止权利:确定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终止权利,并确定一方退出后,另一方是否有终止权利等。

6、确定责任承担:明确一方退出后,另一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以及受到损害的一方的权利补偿等。

协议合伙经营退出应具备这些方面:

就合伙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而言,合同应当明确规定:

一、双方协商一致,承包土地一方同意退出合同,因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其对合同的承诺及义务全部无效。

二、由于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另一方不得继续按照原条款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因此另一方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将承包土地办理迁出或解除租赁,并支付所有拖欠的费用。

三、双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在承包土地一方退出合同后,另一方与承包土地一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详细解释上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

协议合伙经营退出应涵盖如下条款:

合伙承包土地合同有效期内,一方提出退出时,应事先书面告知另一方,并经由双方协商,确定退出的具体情形及相关条款。双方认可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另行拟定补充合同,并在其中加以明确,以便落实具体的合作内容。退出合同生效后,原受承包人应当移交承包土地的权利,并向新受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或补偿费用。

退出合伙经营起诉书范本示例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敖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_廖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_邹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解除原、被告三方于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退出合伙经营起诉书范本;

2、判决《合伙经营合同》中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林证字__________第20110__________D1)归原告;

3、判决二被告承担违反《合伙经营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营损失共计__________元;(原告向银行贷款105万至今的银行利息)

4、判决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三方签订了《合伙经营合同》。合同约定三方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林地__________亩的开发,总投资为180万元,三方各出资60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33.3%。

合同签订后,经原告多次催促,二被告拒绝履行出资义务。20__________年2月18日,原告单独出资取得了__________林地2140.7亩的林地使用权。由于二被告未履行出资义务,给企业经营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决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扩展:请问口头协议的合伙如何退出?

一、口头合伙退伙清算流程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二、合伙的对内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即违反出资协议,就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若给其造成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按《合伙企业法》第26条的规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将该利益或财产退还合伙企业;若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三)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四)向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如果合伙人违反该条的规定,擅自处理合伙企业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如果新入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且没有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其入伙无效。按该法第45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法第47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合伙人违反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合伙人代替其他合伙人清偿了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债务的,其他合伙人有义务向该合伙人清偿,其他合伙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若给该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5条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如果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过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委托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如果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伙企业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应依法承担返还或赔偿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谋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将该收入或侵占的财产返还给合伙企业,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人违反合伙企业解散后清偿顺序的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前分配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退伙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1、退伙时,退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退伙的时间,自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若是除名退伙,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自退伙之日起,合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对退伙后发生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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