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合同> 正文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赔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受伤后赔偿完协议怎么写)

  • 上传者: 律师投稿
  • 2024-05-18 05:13:56
  • 47
导读: 合同双方:甲方:孩子家长。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赔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受伤后赔偿完协议怎么写)

一、合同双方:

1、甲方:孩子家长;

2、乙方:幼儿园。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承诺放心将孩子送入乙方进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承诺尽力保障孩子的安全,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3、如果孩子在校园内不慎受伤,乙方应当为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孩子受伤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精神抚慰费、误工费等;

5、乙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支付给甲方;

6、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7、双方确认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字或盖章:

甲方:XXX

乙方:XXX

协议受伤孩子打闹赔偿注意事项:

一、受伤后赔偿协议的内容

1、被损害者:甲方

2、责任方:乙方

3、事故原因:

(1)由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由甲方造成的间接损失。

4、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乙方承诺全额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5、赔偿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赔偿金。

6、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取代双方之前就此事件订立的一切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受伤后赔偿协议的签订

1、签订双方:甲方和乙方

2、签订日期:

3、签字:

甲方:

乙方:

协议受伤孩子打闹赔偿应涵盖如下条款:

人工受伤赔偿条款:

一、受伤方有权要求被告方提供赔偿。

二、被告方负担医疗费用,由其付出的费用应在合理范围内。

三、被告方对受伤方给予精神抚慰金或物质补偿,根据受伤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有所不同。

四、受伤方有权要求被告方赔偿受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五、被告方应当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不得拒绝承担责任。

六、双方应就赔偿金额进行讨论,如有分歧,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工伤受伤赔偿协议范本示例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扩展:孩子在学校受伤如何赔偿?

学生在学校受伤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生受伤的原因来做不同的区分。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2)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证明责任在学生一方。

(3)所有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校外人员的原因而受伤,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当受害人不能从侵权人处得到赔偿或得不到完全赔偿时,如受害人能证明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则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界定学生在学校期间时,应采取“门至门”的原则,即学生从进校门到出校门期间参加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也包括在内,如学校或幼儿园有班车接送,则应以班车的门为限,包括上下车的保护。

 
 
  • 3457人参与,13条评论